更新时间:2024-04-23 13:10
境外所得是“境内所得”的对称。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来源于本国境外的各项所得。如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等。由于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极不统一,因而判断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的具体标准也存有很大差异,但在行使税收管辖权、课征所得税方面的基本做法则大体一致。
境外所得是指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境外发生的成本费用后的金额。若取得的所
得为税后收入,则需将其换算为包含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换算公式
如下:
境外所得换算成含税收入的所得=适用所在国家地区所得税税率的境外所得/(1-适用所在国家地区所得税税率)+适用所在国家预提所得税率的境外所得/(1-适用所在国家预提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