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遇法

更新时间:2024-04-01 18:47

境遇法,即把渊明在不同境遇中的不同表现作简要勾勒,寻绎其人格侧面的蛛丝马迹。

渊明作古已久,现代心理学行之有效的交谈法、投射法等不可能采用,因而,境遇法、自叙法、他叙法和行为分析法将成为本文的主要方法。所谓自叙法,即从渊明对自我行为、心境的叙述(如诗、文)中抓握信息予以分析。所谓他叙法,即从他人对渊明的记载、评价中提取材料作为旁证予以分析。这一切,又必须经由行为分析法和笔者的透视来串联。因为说到底,人格作为个体物质模式和行为倾向的统一体,其内隐部分是通过外在行为、语言等来体现的。由于渊明的创作动机是“聊命故人书之”以“自娱”的,并未想藏之名山或流传后世,其中所记载的个人行为和心理事件的真实性相当可信,所以,自叙法尤应提到显要的地位。

本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研究,所有的分析、结论都以确凿的行为事实为基础。

乙,境遇A:与上司交往中的人格呈现

境遇,本文所指,既包括境(环境),但主要指遇(人与人的关系)。因此,境遇,即渊明本人与不同人交往所形成的特殊场景、情境。

渊明一生分为仕、隐两部分。仕任过州祭酒(?)、镇军、建威参军和彭泽令,其余半生隐于田园。在自叙中,渊明没有半句提到上司,其厌恶上司、“不堪吏职”的程度,可谓至矣、尽矣、不可以有加矣。与上司的有关交往主要见于他叙,如颜延之《陶征士诔》、沈约、李延寿、房玄龄《隐逸传》和萧统《本传》等。他叙中,正面言及出仕期间与上司交往的只有一处,众所周知,即,郡遣督邮至县,渊明以“不为五斗米折腰”为由辞职。此外,便是在归隐后与州郡长官王弘、檀道济的接触。

与王弘之交往可分离为如下三件小事。笔者提请读者注意,在这种交往中,尤其要注意的是渊明的态度。(1)会面前,王弘先请,渊明不往。接着王弘亲自登门,渊明称疾不见。最后王弘只好由庞通之(主簿)穿针引线,具酒肉于庐山半道候邀,渊明才“共饮酌”。返州路上,他们一人乘华轩,另一人(渊明)乘篮舆,然而后者言笑自若,不觉欣慕,也未感低贱。(2)量鞋码,渊明“伸脚令度”。(3)尝九月九日无酒,适逢王弘派人送来,渊明“即便就酌”。据谱家考定,王弘在江州凡八、九年,但由上可见,双方交往的次数寥若晨星,而且渊明纯取守势,不卑不亢。为什么?估计有两个原因:一是渊明极度厌恶以隐求名者。因为第一次婉拒王弘后,他曾对不理解自己行为的人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闲,幸非洁志慕声,岂敢以王公纡轸为荣哉?”二是渊明时时刻刻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与官场中人始终是陌路人。王弘曾邀渊明饯客,渊明虽参与了但内心却独白道:“逝止判殊路”。据逯钦立,逝:仕者,指被饯者和在座的其他人;止:隐者,指孤独的自我。如上肺腑之言,应是考察渊明心理动机的最佳证据。

与檀道济的交往只有一件事:由造访,馈梁、肉,坚拒三个环节构成。渊明对檀的态度幡然迥异,没有了对王弘的温婉平和,相反以“何敢望贤,志不及也”等冷谈的自嘲却之于千里之外。王、檀身份相同,都是州郡长官,都在渊明窘困中纡尊降贵,来周济他,为何渊明的态度判然有别?清人杨希闽解释说:“檀公仕宋,陶已心非之,特临州上官,不能明绝耳。又谓文明之世当仕,弥为乖谬,陶更不与辩,第曰志不及。迨遗梁肉,则麾之。”此说从渊明为东晋朝廷守节来立论,难以服人。据陶澍考订,王弘兄弟都是宜都王(后宋帝)刘裕的忠诚参佐,有扶立之功,故显贵,其作江州刺史,大半时间也是为宋服务。如果渊明矢志忠晋,尤应痛恨王弘而不是檀道济。温王而倨檀,必另有原因。

至此,不得不牵出渊明与颜延之的交往一并讨论。据《沈传》载,陶、颜交往有两次:一是颜在浔阳任刘柳后军功曹时,双方初识,以致“情款”。按,款,诚也。二是颜任始安郡守路过浔阳时,双方“日造饮”,临别时,颜“留二万钱”,陶却悉送酒家(做酒资)。必须指出,颜虽非渊明直接上司,但入宋后历任郡守、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御史中丞、封金紫光禄大夫,实属政界之上层人物,因而宜列入境遇A讨论。研读渊明,笔者有一问题实萦绕于心,愿求教大方之家:颜、陶交往,除《沈传》外,并见《萧传》、《李传》,《颜诔》自身亦津津乐道,但奇怪的是,渊明自叙却无一字道及。为什么?原因很可能是,渊明与颜延之虽虚与委蛇,但心中可能瞧不起。这个问题若以陶王、陶檀的交往为参照系,并从心理动力学角度予以说明,也许更有说服力。

清人顾易说:“王弘钦迟(按即敬仰)公(按即渊明),则馈之酒而受,延之情款公,则馈之钱而受;至道济,则独麾梁肉。观道济所云,全非知己矣。所以姜桂之性,到老愈辣也。然于梁肉则麾之,而对道济之言则甚温和冲粹。孔子云:危行言逊。藉非涵养深,讵易臻此境地哉?”此从渊明内在人格活动之微妙过程立论,独辟蹊径,甚确,但将王、颜都视作渊明知己,却没有证据,也没有说服力。在笔者看来,是否可将渊明与王、檀、颜的关系以及心理活动做如下清理:(1)王以敬仰之心主动与渊明交往,其志诚,其态恭,其行谨,渊明知非同道但不愿被看作狂傲,故淡淡相处。(2)檀也主动交往但实则居高临下,是政府官员的“作秀”行为,依渊明真率之秉性,何能忍受这种霸王式的教训,食嗟来之食?这恐怕是渊明厌恶道济的主要原因。(3)颜、陶“情款”是颜为参军时,两人平等谦让,交往自由和谐,惺惺相惜(渊明也做过参军),自然话多。后来相遇,双方只是饮酒,沈、萧、李、房等数传均无“情款”之记载。是否酒席之间颜有自得之色,或言语不谐,不得而知。如果是这样,在渊明看来,颜赠金钱与王送酒米本质上并无区别,对前者既可随意“就酌”,对后者也就无妨“悉送酒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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