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4 15:40
增值税检查调整是专门账户。该账户属于调整类账户,主要用途是对在税务稽查当中涉及的应交税金等有关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的贷方,记录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账面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账面销项税额和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因此,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宜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项余额进行处理。
【例】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12月份销项税额为258000元,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312000元。“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借方余额为54000元。
次年1月4日,税务机关对其检查时,发现有如下两笔业务会计处理有误:
(1)12月5日,发出产品一批用于投资,成本价1000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
贷:产成品1000000
(2)12月23日,购进工程物资468000元,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物资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银行存款468000
针对上述问题,作出查补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无同类产品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销售税额=1000000×(1+10%)×17%=18.7(万元),调账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870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87000
(2)企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调账分录如下:
借:工程物资68000
贷:增值税检查调整68000
(3)结转“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
借:增值税检查调整255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55000
(4)补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1000
贷:银行存款——201000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调整内容涉及借方、贷方、余额三个方面。“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反映调增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等。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取得的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而挂往来账的调整;
2、取得的价外费用(如运费、手续费)挂往来账的调整;
3、收取的价外费用等应税收入直接冲减费用的调整;
4、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寸甲金未列应税收入的调整;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对外投资或赠送他人,未视同销售的调整;
6、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未转出的调整。
【例】某厂销售产品500件,每件100元,取得收入58500列应付账款。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58500元
贷: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应调整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如果是对以前年度检查结果的调整则为:
借:应付账款—某单位58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元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8500元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反映增值税检查处理应调增的进项税额、调减的销项税额、调减的进项税额转出等。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计算错误而多提销项税额,少计销售收入的调整;
2、因计算错误对支付的运费少计进项税额,多计购进货物成本或经营费用的调整;
3、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因计算错误而多转进项税额的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余额的处理。“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视同扣抵进项税额,全部转入“应交增值税”科目。“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根据增值税检查所属期末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