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无哀乐

更新时间:2023-10-28 23:57

声无哀乐,拼音是shēngwú'āilè,是一个文化术语。释义音乐本身没有哀乐之情。

解释

音乐本身没有哀乐之情,只是可以寄寓和激发情感。由三国时期的嵇康(223—262,或224—263)提出。嵇康将心情、意志与音乐区分开,认为情志由心灵主宰,可以表现为多种音乐形式,作者用音乐所表现的情志不等于听者由音乐所激发的情志,以乐观政的实质是执政者先了解社会状况和民众情志,然后借助音乐进行教化:乐师将正确的道理、健康的情志、美好的理想表现为和谐优美的音乐,使音乐与某种特定的意蕴结合,成为广大受众共同的认定,由此影响人心、改变社会风俗,并进而强化音乐的特定意蕴。“声无哀乐”说启示后世文艺批评家将历史变迁、社会风俗、作者的精神世界与受众的心理接受等多种要素结合起来进行考察,更为合理地认识文艺的本质与功能。

示例

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 (嵇康《声无哀乐论》) (声音原本以好听与不好听为标准,跟人的悲哀与快乐没有关系;人的悲哀与快乐原本是感情受到激发以后产生的,与声音没有直接联系。)

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 (嵇康《声无哀乐论》) (悲哀的情感蕴藏在悲苦的心中,遇到音乐旋律便借助它表现出来;音乐的旋律没有固定的形象,但悲哀的情感则是由内心支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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