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4 18:16
复关指的是恢复中国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缔约国的地位。简称复关。在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钱嘉东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申请,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地位。经过多轮谈判,1994年4月12日至15日,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与会各方签署《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国代表团参会并签署《最后文件》。
即恢复中国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缔约国的地位.
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钱嘉东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申请,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地位。
1987年10月22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确定工作日程。
1989年4月18日至19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7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完成了对中国外贸制度的评估。
1989年5月24日至28日,中美第5轮复关问题双边磋商在北京举行,磋商取得实质性进展,复关谈判有望在1989年底结束。
1989年12月12日至14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8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事实上重新开始审议中国的外贸制度。
1990年1月1日,台湾当局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地区”名义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
1991年1月11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范国祥向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递交中国政府关于澳门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的声明。澳门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1991年10月,中国总理李鹏致函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首脑和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阐明中国复关问题的立场,强调当务之急是立即举行工作会议,开始议定书实质性谈判,在与中国政府协商并取得一致前,不得成立台湾工作组。
1992年9月29日,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主席根据中国与主要缔约方谈判达成的谅解,就处理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的问题发表声明。声明基本反映中国政府关于处理台湾入关问题的三项原则。
1992年10月10日,中美达成《市场准入备忘录》,美国承诺“坚定地支持中国取得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
1994年4月12日至15日,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与会各方签署《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国代表团参会并签署《最后文件》。
1994年8月底,中国提出改进后的农产品、非农产品和服务贸易减让表。作为解决复关问题的一揽子方案,并从9月至10月派出以海关总署关税司司长吴家煌为团长的市场准入代表团在日内瓦与缔约方进行了50多天的谈判。
1994年11月28日,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龙永图会见关贸总协定总干事萨瑟兰。与此同时,中国驻美国、欧共体和日本大使分别约见驻在国高级官员,通报中国政府关于复关谈判最后时限的决定。
1994年11月28日至12月19日,龙永图率中国代表团在日内瓦就市场准入和议定书与缔约方进行谈判,谈判未能达成协议。1994年10月20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19次工作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外经贸部副部长谷永江在会上严厉谴责少数缔约方漫天要价,无理阻挠,致使复关谈判未能达成协议。
1995年3月11日至13日,美国贸易代表坎特访华,与外经贸部部长吴仪就复关问题达成8点协议,同意在灵活务实的基础上进行中国“入世”的谈判,并同意在乌拉圭回合协议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解决中国发展中国家地位的问题。
1995年5月7日至19日,应关贸中国工作组主席吉拉德邀请,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龙永图率中国代表团赴日内瓦与缔约方就中国复关进行非正式双边磋商。此次磋商被西方媒体称为“试水”谈判。
1995年6月3日,中国成为世贸组织观察员。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23个创始缔约国之一。
1948年4月21日,当时的中国政府签署了《临时适用议定书》,同年5月21日,中国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在未得到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的情况下,台湾当局擅自于1950年3月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关贸总协定。显然,这一退出决定是无效的。但由于受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我国未能及时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
随着我国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取得巨大经济成就,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从加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出发,中央于1986年作出了申请恢复我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决定。
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从当年7月起我复关谈判转为加入WTO谈判。 经过不断努力和反复谈判,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成为世贸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