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1:42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是一个新构建的学术研究教育平台,它整合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系和计算机系等院系的金融研究队伍,科研与教学力量居国内前列,研究范围涵盖了国际金融,数学金融,金融市场,货币银行,金融工程,保险等领域。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名誉院长为(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院长为复旦大学副校长郑祖康教授,常务副院长为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姜波克教授。
复旦大学是全国最早建立国际金融专业的高校之一,早在1983年就开始招收国际金融专业本科生,并先后于1993年和1994年增设了投资经济和保险学两个本科专业。
复旦大学在国内较早开展研究生层次的金融人才教育,1992年设置国际金融硕士点, 1994年获准设立国际金融博士点。
金融研究院将原来分散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系、计算机系和历史系等各院系中的金融研究力量,在一个新的平台上进行整合,由学校直接领导,人员编制、财务单列,实行统分结合、专职研究人员与兼职研究人员并存的新型管理体制,从而获得在金融学科这一跨学科性质的学科群研究中的独特优势。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支持下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戴相龙行长还应邀担任了研究院名誉院长。在合作机制上,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下部委学校的直接隶属关系,也不同于通常的松散联系方式,而是力争在人才培养、政策咨询、课题攻关、国际交流等方面有实质意义的全面合作,为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将利用上海金融中心的独有条件,以市场化的思路,在推动复旦大学与金融机构合作、服务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探索新的模式,在市场之中成长壮大,实现自身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研究院设立名誉院长,由院长领导,常务副院长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设有专职教学研究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
金融研究院设有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才引进、学术成果鉴定、岗位津贴及职称评定等工作。
金融研究院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科建设工作;学术研究办公室,负责组织科学研究工作;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发展办公室,负责金融研究院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工作以及与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与后勤工作。
金融研究院根据国际金融、数学金融、货币银行、金融市场、金融工程、保险等学科的发展要求,设置相应的研究部和实验室。
-- 组织协调:协调复旦大学内跨院系的金融学学科建设。 -- 科学研究:负责纵向科研经费的使用与分配,开展横向科研合作,坚实学术阵地。 -- 人才培养: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为社会输送高级人才;在教育部和学校领导下,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和社会办学的试点,探索新的的人才培养机制。 -- 学术交流:举办各种高层次研讨班,学术论坛及报告会,推进国内外金融领域的学术交流。 -- 服务社会:举办中短期培训班,提供政府及企业咨询,服务中国改革开放,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 建立既能反映最新国际学科动态又有复旦特色的金融学科研究体系。
-- 形成培养能在中外两个平台上自如转换的高层次人才基地。
-- 建立高水平的开放型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 为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提供切实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