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8 10:21
夏家院民居位于原阳县新华街42号,建于明末清初,坐东向西。建筑群原有四处院落,该处为主院。主院又分三进院落,有房屋74间,皆为楼阁式建筑。
夏家院民居是阳武县(今原阳县)夏姓财主的一处私宅。因房主人为夏姓,故称“夏家院”。又因房主英年早逝,无有子嗣,只剩一位寡妇支撑家业,当地人又把该院称为“夏寡妇院”。
夏家院最后一位男主人名叫夏绵祖,字瓞生,号绳武,生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二十四日,卒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五月初九,享年26岁。其父夏联奎,字捷三,敕授文林郎。其祖父夏廷楷,陛授湖北广济县知县。夏家祖上曾受诰封、敕授。据传,天津、开封、卫辉府、辉县、武陟、沁阳均有夏家的当铺,夏家加入了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同和裕银号”。辉县和武陟木栾店分别有夏家大别墅和大花园,阳武县城南有其小花园。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占领阳武县城后,即居此院,时称“日本小分队”。
解放后,夏家院民居归公,原阳县委最早在此院办公,之后,县委招待所、工业局、二工局、工业供销公司及部分家属曾先后占用。1991年主院交付文物部门保护管理,几经修葺,现已恢复原貌。
1991年10月辟为“原阳历史名人馆”;
1997年4月定为“原阳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夏家院民居是黄河中下游保存较完整的一处古代民居建筑群,其建筑风格是北方标准式的“四合院”建筑形式。且布局严谨,装饰典雅,做工精细,浑厚庄重。尤其是各种木雕精致细腻、刀法娴熟。木雕隔扇上有“金玉其相”“追琢其章”“桂森举立”等篆刻;偏门上方砖雕有“善宜”“施吉”“戬谷”等字样。
门楼墀头砖雕两层须弥座,上雕刻大小狮子、绶带鸟牡丹花等图案,厢房墀头砖雕一层须弥座,上枋雕卷草、莲瓣、垂花乳柱,束腰部分雕刻麒麟送子图案,下枋饰方巾,四角饰象足。
这些对研究黄河流域的民风、民俗以及建筑风格均有较高价值,是一处为数不多的古代民居建筑群。
大门为一倒座式门楼,面阔五间,开门于西南角。门楼砖雕精致,正脊和垂脊两端砖雕吻兽,垂脊下端屋檐角处45度砖雕,称之为“扭头”。扭头分四层,最下为45度斜出的筒瓦,上部两层卷草砖雕,最顶上末端透雕一铜钱。门楼对应的厢房山墙做成一面影壁,形成座山照壁。
第一进院落南北向为厢房,东为主厅,西为倒座。倒座在一般为仆人居住,或置为仓库。夏家院倒座与厢房之间设置有转厢楼,使其相连接。厢房为硬山楼阁式建筑,面阔三间,出前檐廊,面墙皆装有木质隔扇,上雕各种几何图形,做工精细。主厅位于夏家院的中轴线上,硬山灰瓦,面阔五间,明三暗五,平面呈“凹”字形,前檐通体木装修,次、梢间之间有木隔断。
主厅之后为第二进院,两边设有左右厢房,为硬山楼阁式建筑,面阔三间。第二进院无正房,正中直接设置一座月亮门,门后是后院。后院有左右厢房和主房构成。主房面阔五间,硬山灰瓦楼阁式建筑,第二层均为拱券形窗户。两座厢房面阔五间,厢房左右对称,经“转厢楼”与主房相连相通。“转厢楼”向下设有楼梯。通过转厢楼,后院的二层都连通起来,方便实用。
夏家院内部厢房与正房、厢房与倒座之间设置了独特的“转厢楼”。“转厢楼”是连接厢房和倒座、厢房和正房的建筑物。它使得夏家院的二层房屋能够相互连接起来,房房相通,加强了建筑物之间的联系,使民居空间成为对外封闭,对内开放联通的关系。此外,夏家院第二进院落未设正房,通过月亮门直接过渡到后院,是合院民居的“过院”设计。
入选第三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主院为基准,院墙外西扩60米,东、南、北各扩7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各扩110米,向北扩140米。
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二至周日9:00—17:00(16.30停止入馆)
原阳县新华街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