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13:49
夏普吐勒镇,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处伽师县西部,东与江巴孜乡、铁日木乡、和夏阿瓦提乡相接,南与克孜勒博依乡和米夏乡相连,西与疏勒县、疏附县毗邻,北与克孜勒苏乡、克州阿图什市接壤,东距伽师县城12千米,区域总面积204.23平方千米。
清代,属排素巴特庄管辖。
民国时期,属夏兆乡管辖。
1950年,为夏普吐勒区。
1958年,成立高潮公社。
1966年,高潮公社改名东风公社。
1972年,东风公社改名六公社。
1978年,六公社改名夏普桃公社。
1984年,夏普桃公社改为夏普吐勒乡。
2015年,夏普吐勒乡撤乡设镇,改为夏普吐勒镇。
2011年,夏普吐勒镇下辖央艾日克、喀马铁日克、托什坎拉、加依艾日克、托万加依艾日克、扎滚拉、墩艾日克、阿热夏普吐勒、提木、米力克、依肯苏、克曼、兰干、巴依艾日克、喀赞库勒、安江艾日克、其纳艾日克、巴依托喀依、恰依拉、阿克艾日克、克其克阿克艾日克、库木墩22个行政村;下设125个村民小组。
2019年,夏普吐勒镇下辖央艾日克村、喀玛铁日克村、扎洪拉村、加依艾日克村、托万加依艾日克村、墩艾热克村、阿热夏普吐勒村、提木村、米里克村、依肯苏村、克曼村、兰干村、巴依艾日克村、喀赞库力村、安江艾日克村、其那艾日克村、托什坎拉村、巴依托喀依村、恰依拉村、琼阿克艾日克村、克其克阿克艾日克村、库木墩村、巴扎村、红旗村24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央艾日克村。
夏普吐勒镇地处伽师县西部,东与江巴孜乡、铁日木乡、和夏阿瓦提乡相接,南与克孜勒博依乡和米夏乡相连,西与疏勒县、疏附县毗邻,北与克孜勒苏乡、克州阿图什市接壤,东距伽师县城12千米,区域总面积204.23平方千米。
夏普吐勒镇地处山前平原,地势略为西高东低、北高南低,海拔1217.5米。
夏普吐勒镇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长,气温年和日较差大;降水很少,蒸发旺盛;夏季炎热,冬季低温,春夏多大风、沙暴、浮尘天气;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时有大雨甚至暴雨和山洪发生。
夏普吐勒镇境内河道属喀什噶尔河水系,红旗渠、青年渠和夏阿瓦提渠从喀什流入,总长48千米。
2011年,夏普吐勒镇总人口2894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20人,城镇化率3.8%,另有流动人口320人。总人口中,男性14664人,占50.66%;女性14280人,占49.34%;16岁以下8103人,占28%;16—50岁16138人,占55.75%;50岁以上4703人,占16.25%;以维吾尔族为主,达28793人,占99.48%;还有汉、哈萨克等民族,共151人,占0.52%。2011年,夏普吐勒镇人口出生率22‰,人口死亡率8‰,人口自然增长率1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2.52人。
截至2018年末,夏普吐勒镇户籍人口为36975人。
夏普吐勒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红枣、蔬菜等;畜牧业以饲养羊、牛、家禽为主。夏普吐勒镇工业以面粉加工、红砖烧制为主。
2011年,夏普吐勒镇财政总收入100万元,财政支出480.7万元。2011年,夏普吐勒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2011年,夏普吐勒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238元。
2018年,夏普吐勒镇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5个。
2011年,夏普吐勒镇农业总产值1.6亿元,比2010年增长12.7%;生产粮食2.3万吨,人均794.6千克,其中小麦1.4万吨,玉米0.9万吨。2011年,夏普吐勒镇棉花种植面积22000亩,产量2464吨;蔬菜种植面积1300亩,产量4250吨,主要品种有番茄、辣椒、白菜、莲花白等,其中番茄1800吨,辣椒300吨,白菜1800吨,莲花白350吨。2011年,夏普吐勒镇羊年末存栏8.5万只,牛年末存栏0.6万头;家禽饲养量6.1万羽。2011年,夏普吐勒镇生产鲜奶1864吨。
2011年,夏普吐勒镇有面粉加工厂1家,红砖烧制厂2家,职工95人。
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有商业网点80个。2011年,夏普吐勒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000万元;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8000万元。
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50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00万元。
2009年,夏普吐勒镇被评为自治区先进科技乡镇。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有科技示范村2个,示范户150户。
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850人,专任教师62人;小学7所,在校生2776人,专任教师21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8%;初中1所,在校生1515人,专任教师14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98.5%。2011年,夏普吐勒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0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
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0个,各类文化专业户100户;有各类图书室10个,藏书6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80人。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有体育场1个,学校有体育场8个;10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3%。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有广播电视站1个,广播通响率100%,电视覆盖率98%。
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有卫生院1所,卫生所8个;病床45张,固定资产总值18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3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5人。2011年,夏普吐勒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夏普吐勒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50户,人数259人,支出52.8万元,比2010年增长3%,月人均170元,比2010年增长9%;城市医疗救助7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73人次,支出31.3万元,比2010年增长5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822户,人数7719人,支出913.9万元,比2010年增长12%,月人均98.6元,比2010年增长9%;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12人,支出3.2万元;农村临时救济2500人次,支出26.5万元,比2010年增长8.5%;社会福利费9.4万元,比2010年增长55%;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06.9万元,比2010年增长5.5%,基金支出合计181.9万元,比2010年增长18.4%。
夏普吐勒镇有喀麦高速公路、311省道过境。2011年末,夏普吐勒镇村级公路总长85千米。
夏普吐勒,维吾尔语,意为桃园。古时,居住在境内的维吾尔族农民开渠引水,广泛从事农林生产,由于桃树长势丰茂,硕果累累,故名夏普吐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