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教专家

更新时间:2023-01-06 18:21

外国文教专家是指应中国方面直接聘请,到中国的高等学校、各种培训班(中心)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机构担任教学或翻译、编辑工作的外籍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教学工作者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的学位或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和大学讲师以上的职称。担任外语教学者,须对本国语言和文学有较高的修养,有教授本国大学语言和文学三年以上的经验或教授本国高中语言和文学五年以上的经验,口齿清晰,语音、语调规范。担任其他学科的教师, 须具有较高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熟悉本专业的现代发展情况,在科学实验或实际工作方面富有经验。

(2)翻译、编辑工作者须具有多年从事新闻、编辑工作的经验,对本国语言和文学有较高的造诣或具有写作、翻译文学作品的经验。如母语不是英语者,必须能使用英文或中文。除上述条件外,应聘者还必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和所在地区及工作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在其国内无未了的法律纠葛事项;本人及其来华家属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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