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6:12
外抑制,在条件反射的建立过程中,内外环境出现了新的刺激,原有的条件反射就不出现的现象。不经过特殊训练就会产生,属于非条件抑制。产生原因是新刺激在大脑皮质引起一个兴奋灶,按照负诱导的规律,对条件反射的皮质兴奋灶产生了抑制。
当有机体正在进行某种条件反射活动时,一个额外刺激物突然起作用,在其神经中枢可能产生一个新的优势兴奋中心,而使原来正在进行的条件反射受到抑制,称为外抑制.
强弱程度取决于新刺激的强弱程度,新刺激越强,引起的外抑制就越强,反之则弱。如噼啪声能明显抑制唾液分泌条件反射,同时减弱运动条件反射;而强的刺激物——弱电流可同时抑制上述两个条件反射。新刺激初次出现即起作用,如果反复出现,则作用逐渐减弱以至消失或成无关刺激,但有时作用也较持久。一般刚建立的条件反射易受新刺激的影响而被抑制,而建立得很巩固的条件反射不易受新异动因的影响而被抑制。对于儿童来说,年龄越小,条件反射越容易被新异动因所抑制。
这是沃尔特·雷克利斯在其“抑制论”中提出的,他认为有效的外抑制可以遏制犯罪。如果外抑制无效,个人也许会因为不利的经济条件的压力而产生犯罪行为,或者因为与犯罪集团有某些联系而同流合污。对行为缺少明确的规定界限,破坏规章制度,缺乏使青少年效仿的楷模,崩溃的家庭生活,对青少年来说,都是缺少外抑制力的表现。但如果他有良好的内抑制力,则可能与此抗衡。
内抑制的对称。指在个体所处的周围环境中,存在着有效或无效的外部抑制结构,这种结构由家庭生活和有支持力的团体组成。
外抑制产生的机制是由于新异动因在皮层内引起了一个新的强烈的兴奋灶,使原来正在进行的反射兴奋区产生了抑制作用。外抑制是暂时的,如果新异刺激多次出现,其新异性逐渐减少,因而逐渐失去了它的外抑制作用。
外抑制的对称,指个体内的善恶观念对自身行为的抑制作用。这是沃尔特·雷克利斯在其“抑制论”中提出的。他认为内抑制由良好的自我力量、自我控制、自我概念及对异常活动的抵抗能力组成。强有力的内抑制能抵制无效的外抑制。这是从主观上对个体犯罪进行的分析。
条件刺激重复出现而不伴随非条件刺激的强化作用,而使条件反射逐渐消退的现象。由兴奋过程转化而来,原来能引起大脑皮质产生兴奋过程的条件刺激转变成抑制性刺激,引起大脑皮质产生抑制过程,使反射不出现。既是后天获得,也是在一定条件下逐渐建立起来的。可分为消退抑制、分化抑制、延缓抑制等。形成速度与动物神经型、刺激的生理强度、中枢生理状态和既往经历等有关。反复的强化可使抑制消失。有使大脑皮质的信号化活动不断得到纠正,并逐步达到完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