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9 21:02
外来危险即由外来原因造成的危险。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除了“一切险”或相当于“一切险”以外,不属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外来原因造成的保险货物损失,保险人不予负责,但外来原因的风险可以作附加保险。
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列举了11种外来原因保险条款作为附加险,即“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淡水雨淋险条款”、“短量险条款”、“混杂沾污险条款”、“渗漏险条款”、“碰损,破碎险条款”、“串味险条款”、“受潮受热险条款”、“勾损险条款”、“包装破裂险条款”、“锈损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