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13:56
外部监督就是审计、财政、税务机关对各单位的会计监督。这些机关及其有关人员就是外部监督的机构和人员。外部监督同内部监督相比,更具有强制性。各单位必须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批准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承办查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