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超级走廊

更新时间:2023-12-08 14:39

多媒体超级走廊 (Multimedia Super Corridor 简称 MSC) 是马来西亚政府的唯一促使国家科技的发展计划。多媒体超级走廊覆盖面积15公里宽,50公里长,坐落于南下30公里的吉隆坡市中心。

基本简介

两座智慧型城市 - 赛城(Cyberjaya) 和布城 (Putrajaya) 坐落于这多媒体超级走廊范围内。“多媒体超级走廊”是由马来西亚政规划,从吉隆坡国际机场信息通讯产业科技园区发展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背景分析

(一)马来西亚建立多媒体超级走廊是推动马来西亚产业升级的战略需要

从独立初期到90年代,马来西亚迅速由原产品经济过渡到原产品出口与来料加工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即使在90年代国际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仍以较高速度增长,但经常受到国际原产品价格与国际市场对产品供需变化等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为进一步促进本国产业升级,提升综合国力,1991年初,马政府制定了《2020年宏愿(1991—2020)》的跨世纪发展战略,最终目标是要在2020年把马来西亚建成一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即202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是1990的8倍,以提高综合要素生产力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实现经济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在传统产业竞争力日益衰弱的形势下,马来西亚通过“多媒体超级走廊”发展信息通讯产业,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多媒体超级走廊是主动适应世界经济进入信息化时代和区域经济竞争的有效措施 进入90年代以来,为了迎接信息技术革命的挑战,世界各国纷纷进行战略调整,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加坡早在90年代初就提出了建立“智慧岛”的宏伟蓝图,并制定“信息技术1500(IT1500)”战略规划。韩国提出“核心先导技术开发计划”(即“G7项目计划”),选择对提高韩国主导产业在世界市场竞争力有显著作用的技术作为主要发展对象。菲律宾则在苏比克湾兴建“智能城”,通过安装大容量光缆,为公司提供现代化的通讯功能设施,台湾推出“亚太营运计划”,着重发展资讯业和高科技产业,兴建若干“智能型工业园区”,加速其“科技岛”的建设。印度西南部的“班加罗尔软件技术园区”显示了印度在软件技术产业方面的独特优势。周边国家以高科技为经济发展推动力的战略规划以及信息化时代的竞争环境客观上促使马来西亚也需适时提升本国高新科技研发能力与应用水平,发展以高附加值的信息通讯产业为核心的综合竞争力。

优惠政策

计划中的“多媒体超级走廊”预计需约400亿美元。主要包括:吉隆坡国际机场;吉隆坡市中心即国油双峰塔所在地;距吉隆坡25公里的新政府行政中心;电子信息城(CYBERJAYA),是“多媒体超级走廊”的核心工程,马来西亚政府计划在2020年前将其建成“世界芯片生产中心”,开发多媒体产品,将多媒体广泛应用于教育、市场开拓、医疗及医学研究等领域。“电子信息城”内建有多媒体大学、智能学校、遥控医院和医疗中心、国际学校、购物中心、居住区等。最多可容纳24万人。全部工程完工后,上述四部分将可通过光纤电缆网络相互联通。 多媒体超级走廊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者。符合多媒体超级走廊条件的公司将获颁“多媒体超级走廊营运地位”(MSC—STATUS)。在马来西亚政府有法定地位的书面保证下,所有获得“多媒体超级走廊营运地位”的公司将享有多项财务及非财务的便利和奖励。 马来西亚政府给予多媒体超级走廊营运地位的公司承诺的十项优惠分别是:提供世界级的软硬件基础建设;对聘请当地技术人员和引进国外的知识工人无数量限制;外资公司可独资拥有股权;可自由在全球集资及借贷;可免除长达10年的盈利税或投资税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多媒体设备进口免税等;在区域内执行电子法令,保护知识产权;不过滤互联网内容;电讯收费低廉;可优先投标多媒体超级走廊的主要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一站式(ONE——STOP)执行单位-多媒体发展机构(Multimed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MDC)提供统办的高效服务。

发展进程

多媒体超级走廊是一项从1996年至2020年的长期计划。分成三个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1996至2003年,以美国硅谷为蓝本建立多媒体超级走廊,配备了世界顶尖级的软硬件基础设施,通过光纤将电子信息城、国际机场、新政府行政中心等大型基建设施联结起来,为区域内外市场提供多媒体产品和服务,该阶段目标已成功实现。 第二阶段:2003至2010年,陆续将多媒体超级走廊与国内外的其他智能城市相联,创建新的“数字城市”。在槟州和吉打州的居林高技术园区创建“小型多媒体超级走廊”。建立以电子信息城(Cyberjaya)赛博加亚为中心,所有数码城市和数码中心相联的信息走廊。 第三阶段:到2020年,将整个马来西亚转型为一个大型信息走廊,届时将拥有12座“数字城市”,与全球的信息高速公路联接。该阶段目标是到2020年吸引约500家的国际性多媒体公司在马经营、发展及研发。

初步成功

多媒体管理公司近年所做的抽样调查比较显示,经过多年努力,多媒体超级走廊在培育本地多媒体公司、提升高新技术研发能力及人员素质水平、扩大本地就业等方面就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资金规模有所扩大。2003年,在被调查的634家公司中,注册资金小于50万令吉的公司360家,占被调查公司的58%,注册资金大于500万令吉的85家,占13%;2004年,在调查的654家公司中,注册资金小于50万令吉的有366家,占56%(略少于2003年),大于500万令吉的89家,占14%(略多于2003年)。显示出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中有一半以上是中小型,并有向中及大型公司发展的趋势,但速度较为缓慢。 (二)公司自身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03年及2004年,在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中属于成长型的公司均占总数的51%;2003年拟上市及已上市的公司占总数的9%,2004年上升至14%。目前共有26家多媒体地位公司在MESDAQ(马来西亚科技股板块)上市。 (三)马资控股比例及技术结构不断改善。多媒体超级走廊成立初期,马资控股公司只占所有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的48%,数量为47家。经过近十年发展,截止2006年2月,马资控股公司占总数的73%,达到1049家。从事代表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的核心软件开发公司不断增多,2002年从事该行业的多媒体公司仅占公司总数的25%,到了2005年底增加到53%,而从事综合咨询业的公司从2002年的16%缩减至2005年底的1%,同时出现了公共服务及外包(Shared Service and Outsourcing)、影视动画等新型发展公司,显示出有越来越多的马来西亚公司从传统产业转向投资于信息通讯产业,而且发展方向更专业化、技术化。 (四)创造的就业机会不断增多。2002年636家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有雇员17000名(平均每间公司雇佣26.7名),2003年,620家公司雇员19061名(平均每间公司雇佣30.7名),比2003年增长了15%;2004年,655家公司雇员23336名(平均每间公司雇佣35.6名),比2003年增长了16%。2002年雇员中,从事软件开发,编程以及技术支持的知识工人占86%,到了2004年增长到88%,而且其中约82.2%的知识工人来自马来西亚本国。雇员中63%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以上占了9%。表明随着多媒体地位公司数量增多和自身不断发展完善,创造的就业机会逐步增多,而且人员素质与受教育的水平大幅度提升。正如2004年调查中显示的那样,随着马教育制度的改革,本国高等教育体制可满足经济发展对信息通讯类理工科毕业生的基本需求。 (五)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2001年,292家多媒体公司销售收入为30亿令吉(平均每间公司销售收入为1027万令吉);2002年403家公司销售收入为39.3亿令吉(平均每间公司销售收入为975万令吉),2003年,528家公司销售收入为58.5亿令吉(平均每间公司1107万元令吉),2004年,436家公司销售收入为67.8亿令吉(平均每间公司为1555万令吉),基本上呈逐年递增趋势。在被调查公司中,2002年有138家公司(约占30%)盈利,2003年有371家公司(约占74%)盈利, 2004年有420家公司(约占91%)盈利,盈利公司数量逐年增多。 (六)研发投入及研发水平不断提高。2002年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研发费用2.58亿令吉(平均每间公司0.83万令吉),2003年研发费用达到5.43亿令吉(平均每间公司1.3万令吉,比2002年增长57%),2004年达到6.57亿令吉(平均每个公司1.68万令吉,比2003年增长29%)。在取得知识产权方面也逐步增多。2002至2004年三年间分别注册专利、工业设计及商标378个、380个及573个。其中工业设计增幅最高,增长157.7%,专利个数增长20.9%,商标注册增长7.2%。 (七)发展以多媒体超级走廊为标志的信息通讯产业成为马来西亚从传统产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的催化剂,也将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高效有序的外部环境。 90年代以来,虽然马来西亚已成为主要电子电器类产品的生产及出口国,但其自主技术研发能力仍较低。早期在槟城投资设厂的跨国公司为马培养出一批熟练掌握维护修理操作技能的技术工人,但很少有公司有能力独立完成核心研发工作。随着马经济结构调整及多媒体超级走廊的顺利实施,以本国公司为主导的信息通讯产业迅猛增长。2005年,马信息通讯产业增长8.3%,快于该产业的全球平均增长水平6.4%,也快于马同年GDP增长水平5.3%,信息通讯产业已成为马经济的新增长点和推动力。

成功原因

(一)马来西亚政府将发展信息通讯技术列入国家重要发展纲领 向知识型经济转型是马来西亚政府一贯的工作重点。早在1994年,马政府成立了国家信息通讯委员会(Nation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uncil, NITC),作为马政府发展信息通讯产业的高级智囊机构,为信息通讯领域的公共政策制定与管理提供指导意见,提高公众对信息通讯技术的认知程度,监督、评估国家在向知识社会转型的各项表现。第七大马计划(1996-2000年)明确了在信息时代发展信息通讯技术是增强国家竞争力,提供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并制定了发展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加强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等具体步骤。第八大马计划期间,政府引导公众及私人部门投资于建设信息通讯相关的基础设施方面。最新公布的第九大马计划将发展信息通讯技术与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创新列为经济增长的三个推动力,重点是塑造马来西亚作为全球信息通讯与多媒体中心的地位,同时强调信息通讯技术在经济领域与国民生活中的推广应用。 为了配合实现2020年宏愿,1996年马政府制定了国家信息技术规划(Nation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enda, NITA),目标是将马来西亚转变成知识价值型社会。该规划注重协调公共、私人与团体三者的关系,达到三者共赢。在随后制定的国家IT框架中,强调以“人”为中心,以每一个人平等享有信息的权利为原则,协调与基础设施(软、硬件)与应用内容之间的关系。 国家信息通讯委员会于1998年制定了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补贴(Demonstrator Application Grant Scheme, DAGS),总额度5000万令吉,用于提供给本国民众从事信息通讯技术与多媒体开发。同时成立DAGS委员会,负责管理该政府补贴的宣传、管理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工作。在2000年预算中,马政府正式宣布了知识经济计划(Knowledge Economy Master Plan),提出从制造业为主的经济向知识型经济转变。 (二)建立信息通讯产业政策与管理的专门机构与行业协会,为信息通讯产业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沟通渠道。 1996年,政府将研发实力雄厚的原马来西亚微电子系统研究所(Malaysian Institute of Microelectronic Systems)改组为一家带动马来西亚互联网服务与芯片研发技术的政府公司。随后成立了制定信息通讯产业规范的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此外,早在1986年代表马来西亚ICT整体水平的计算机与多媒体产业协会(Association of the Computer and Multimedia Industry Malaysia)就已成立。截止2005年11月,共有会员450家,主要由计算机及硬件设备提供商、软件开发与供应商及ICT增值服务提供商等组成,其产品及服务占整个马信息通讯贸易总额的80%。该协会的目标是创建健康、繁荣与竞争的ICT市场环境,促进ICT产业发展,致力于整合当地信息通讯产业资源,并代表当地ICT企业与本国政府、国外政府及私人机构进行交流,为本国的ICT公司与政府及产业研究机构之间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 (三)建立健全有关法律体系。 为了推广信息通讯技术在马各领域(尤其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马来西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电子法令为多媒体超级走廊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如电子签名法令(1997)、计算机犯罪法令(1997)、电子政府法令(1997)、远程医疗法令(1997)、通讯与多媒体法令(1998)、知识产权保护法令(1998)等。虽然上述这些法令是为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设立并颁布的,但现已成为整个马来西亚信息通讯业的统一规范标准。这些法令为在全马推行电子政、商务,培养国民的电子通讯意识扫除了法律障碍。 (四)实施鼓励马本国信息通讯公司发展的优惠政策。 除了提供“多媒体超级走廊营运地位”公司一系列优惠政策外,第七个大马计划中,马政府安排了2亿令吉(约占第七大马计划预算总额的20%)研发预算用于本国控股的中小型公司(马来西亚本国股份占51%以上)的启动资金。MDC还设立了多媒体超级走廊研发项目补贴(Multimedia Super Corrid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Grant Scheme, MGS),用于帮助本地创新型公司或开发相关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的合资公司等。在第九大马计划中政府拨款39亿令吉(约合10亿美元)用于信息通讯技术的研发,比第八大马计划高出2倍,目标是在2010年研发经费占GDP的1.5%。建立科学基金及技术基金,鼓励公司将研发成果商业化。第九大马计划提出到2010年每1万名同工中拥有50名研究人员、科学家及工程师的目标,并拨出5亿令吉(约合1.3亿美元)推行“科学技术人力资源”计划,采取措施吸引在国外的马专业人才回国。 为了扶持本国高科技型公司的发展,马政府设立了两项总额达5亿令吉(约1.3亿美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其中2亿令吉(约合5300万美元)用来为高科技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风险投资公司还可免除整个经营期间(按照与10年相比的孰短原则)的所得税。1999年多媒体超级走廊风险基金(MSC Venture One Fund)成立,专门为创新型信息通讯与多媒体公司在初始、成长与上市后阶段提供融资支持。  在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下,从1995-1998年,马信息通讯产业的投资从1995年的8亿令吉增至1998年的48.4亿令吉,年均增长8.4%。  此外,为提高国民对信息通讯技术的知识水平与技能,政府设立了人力资源开发基金(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Fund,简称 HRDF),对信息通讯技术类培训的开支进行补贴。1996-1998年期间,共为信息通讯技术培训课程提供补贴达6480万令吉。1998年,该基金还为下岗员工设立了84.6万令吉的培训计划,主要用于批准成立203所可颁布相当于本科学历证书的合法培训场所。

缺点不足

(一)风险投资机制不成熟,可提供给中小公司的风险资金不足。  1997年马来西亚可提供的风险资金是11亿令吉(约合2.9亿美元),当年投资额是9.01亿令吉(约合2.4亿美元);而到了1998年,可提供的风险资金下降至10亿令吉(约合2.7亿美元),当年投资额9.52亿令吉(约合2.5亿美元)。而新加坡一年的风险投资资金为50亿美元,美国一年的风险投资资金为120亿美元,相比较而言,马来西亚风险资金市场仍处于萌芽阶段。  据马来西亚中央银行调查,1990年,在马有风险投资公司6家,1999年增加到30家。其中马政府入股19家,其余11家无政府股份的公司中,跨国金融机构入股9家,只有一家由外资控股,显示出马来西亚的风险投资业尚未能充分利用国际机构的金融资源,参与风险资金的国际竞争。  (二)信息通讯技术人才相对匮乏且不均衡。  据MDC统计,1998-2005年,全马需要信息通讯技术人才(包括技术支持、程序员、系统分析师和软件工程师等)10800人,但实际上按全马在此期间培养的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仅有10400人,尚有4000人的缺口。专业分布也不平衡,其中技术支持、程序及软件类人员不足,而系统分析与硬件工程师过剩。  (三)在吸引ICT跨国公司入驻多媒体超级走廊方面仍有很大潜力。  2003年以来的抽样调查显示,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中ICT跨国公司所占比例一直在10%左右徘徊,拥有众多实力雄厚ICT公司的北美地区和本跨国公司控股的多媒体走廊地位公司仅占3%和1%。国际知名跨国公司的积极参与是带动整个多媒体超级走廊的研发技术和管理水平快速发展的催化剂,若要达到马来西亚第九个五年计划在2010年将马来西亚建成国际ICT和多媒体服务中心的目标,则须在加大国际宣传,吸引优秀跨国ICT公司入驻方面继续下大功夫。

借鉴意义

马来西亚大力发展信息通讯产业,是基于其国内自然资源和经济结构相对单一的国情;而在我国情况却并非如此。然而,马来西亚多媒体超级走廊的发展经历对于我国各地正在大力建设中的高新科技园区仍有其借鉴意义。  首先,马来西亚“电子政务”建设带动了多媒体行业乃至整个IT行业的发展。一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创造了大量电子设施及服务需求,而且是由政府买单,收益稳定且安全,不但为多媒体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商机,而且更能激发中小型多媒体公司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电子政务启用后,将使人们在日常工作中加深对多媒体技术的了解和认知,为将来商业性的多媒体服务应用铺平道路。  其次,多媒体超级走廊邀请由IT业巨子组成的国际咨询小组(International Advisory Panel),为公司和政府建立了一个沟通平台,公司可以更好地对政府施加影响来争取优惠政策,而政府则可以通过国际咨询小组来寻求更多跨国公司投资,对于多媒体行业的发展起较大的推动作用。  再次,多媒体超级走廊较好地运用了区域整合和优势互补,在中央政府主导下全国统一规划,形成了可观的规模效应。在我国,由于多媒体行业具有新理念、新技术、无污染、回报高等特点,属于新兴产业,很有投资吸引力,但切不可一蹴而就,也不可一轰而起,盲目求新求变,应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正确引导、因地制宜、进行必要的区域整合,形成规模效应,以促进该行业健康、快速地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