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22:33
大东镇,隶属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位于闽粤两省四县(平和、永定、饶平、大埔)的交界处,东与福建省平和县的长乐乡、九峰镇相邻,北与福建省永定区的湖山乡相邻,西与百侯镇、西河镇相连,南与枫朗镇、潮州市饶平县的饶洋镇连接,辖区总面积91.68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大东镇有户籍人口23098人。截至2020年6月,大东镇辖13个行政村。
明清时,曾设大产巡检司署。
1949年,称大东乡,属侯云区。
1958年,属百侯公社。
1961年,析设大东公社。
1983年,改区。
1986年,改乡。
1993年,建镇。
截至2020年6月,大东镇辖13个行政村。
截至2019年末,大东镇有户籍人口23098人。
2019年,大东镇农村经济总收入6.36亿元,同比增长3.92%;农村人均年收入1.53万元,同比增长8.51%。
2019年,大东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71公顷,总产量5982吨,有农业龙头企业省级3家、市级2家、县级4家。“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方面,柘林村发展火龙果;福光村发展蜜柚、茂谷柑;白土村发展板栗。农产品拓宽销路方面。蜜柚累计种植626.7公顷,年产量1.2万吨,产值3722万元;板栗累计种植160公顷,年产量650吨,产值260万元;火龙果累计种植10.7公顷,年产量60吨,产值72万元。
2019年,大东镇适龄儿童入学率及巩固率均为100%,小学升初中升学率100%,初中升高中升学率75%。镇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参加唱红歌比赛、6月的全县文艺会演、10月的全县运动会、11月全县足球比赛,以上比赛成绩均名列前茅。
2019年,大东镇福光大桥投入460万元,已完成10个桥桩冲孔,梯梁铺好18片;进滩大桥投入588万元,已完成便桥施工,完成4条桥柱,做好24条桩;白土官宅大桥计划投入265万元,开始做围堰,完成1个桥墩建设。再光路投入360万元,已完成涵管铺设、做好三面光排水水沟、公路两边增设行人道,对原有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坪山-联丰”旅游公路投入2800万元,旅游公路路基扩宽至7.5米,路面扩宽至6.5米,路面进行涵管铺设,建设三面光排水水沟,改造后串联坪山梯田和花萼楼两个景点,为打造全域旅游奠定基础;家荣岩东窄路拓宽工程投入220万元,原4米宽路面扩宽至5米;官田坝街道硬底化工程已投入120万元进行道路升级改造。实验学校教工楼建设及边坡治理工程投入660万元,已完成边坡治理及教工楼基建主体工程,正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卫生院后勤保障房建设投入260万元,已完成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开展屋内防水、隔热及装修工程。广福亭投入63万元,已完成主体建设及文化长廊芳名碑制作。大东滨河公园投入450万元,已完成休闲步道、停车坪、绿化亮化建设。
2019年,大东镇投入资金167万元,配备垃圾运输车13辆,垃圾桶7700个;投入资金120万元,引进内热式垃圾热解气化燃烧处理设备,成立垃圾无害化减量中心,经试运行后,垃圾减量中心处理垃圾能力为3吨/天,垃圾减量率97%;投入资金1860万元,在泮溪村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1个,建设柘林、坪山村级污水处理厂2个,村级氧化塘6个。全镇在13个村推广垃圾干湿分类,配备439个垃圾分类收集点,配置家庭式小分类垃圾桶3494对,120升分类垃圾桶130对,并设置13个垃圾兑换超市。
2019年,大东镇有4个省定贫困村,贫困户239户、贫困人口571人,其中一般贫困户79户271人、低保贫困户114户254人、五保贫困户46户46人,无劳动能力户103户129人。村集体经济产业帮扶投资614.27万元,在4个省定贫困村建设并投产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至年底完成13期工程,共计698.94千瓦。到2019年12月,达到脱贫标准总户数为239户,脱贫比例100%,人数为571人,脱贫比例100%。分散贫困人口已退出231户、548人,退出率95.8%,剩余8户23人未退出。贫困村退出福光、柘林、白土3个村。医疗保险方面。2019年完成2.01万人的医保参保任务,符合条件的五保老人实现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其位置在大埔县境东部,改称大东。
大东镇通行客家话。
联丰花萼楼,又叫花萼楼,位于广东省大埔县大东镇联丰村,建于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约有400年历史。因圆形楼形似花萼,又取兄弟邻居乡村相爱之意,所以取名为“花萼楼”。联丰花萼楼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286平方米,属土木结构的圆形建筑,共有三环,内环一层30个房间,二环二层60间,外环三层120间,楼高11.9米。联丰花萼楼设计精巧、结构独特,显示了客家人圆满、团结、平均、平等的生活理念,对研究古代客家民居建筑艺术、客家民俗,有一定意义。2002年7月,联丰花萼楼被列入第四批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7日,联丰花萼楼被国务院核定为第八批古建筑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