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0 17:37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在招考人员时,凡要求统招大学本专科或中专学历的,一般都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同一单位的不同职能部门对录用人员的学历要求是不同的,有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也有中专学历的,使用上述称呼都囊括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93〕3号文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自1994年以后,安置计划逐年减少,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国大体至2000年全面完成。
二十年前(1999年扩招前),中国的大中专教育都是精英教育。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认定应在达到要求的时间起2年内办理完成。
(一)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
(二)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四)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
(六)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