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4-05 11:08

大丰市盐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食盐、生产用盐供应和市场管理,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盐城市盐务管理局盐城海晶集团盐业有限公司与大丰市盐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机制,主管大丰行政区域内的盐业生产、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以及所属企业管理工作。

单位简介

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650万元、利润220万元,分别占年计划的110%、100%;销售盐产品8006吨,占年计划的101.8%,人均碘盐供应5.57公斤;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66起,查获各类涉案盐产品8.12吨,没收盐产品3.48吨,罚没款16978元。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盐业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本地区盐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盐业计划综合管理。

(四)履行盐业行政执法权,查处全市盐业违法案件,打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办理行政复议。

(五)负责对全市碘盐定点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与管理;对盐业专营批发企业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对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承运盐产品准运许可证的管理。

(六)对全市盐行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实施全民食用碘盐工程,确保碘盐合格率与市场占有率,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七)负责全市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食盐专营办公室、盐政执法大队、盐政法制科、经济运行科等。

直属单位:

盐城海晶集团盐业有限公司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企业,负责大丰市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销售;

盐城富华食品有限公司,中美合资企业,主要从事水产品加工、出口;

大丰市晶隆盐业有限公司,民营企业,主要从事盐产品及海水蔬菜生产、销售;

盐城鑫三江食品有限公司,中美合资企业,主要从事小龙虾加工、销售;

大丰市东海沙蚕公司,民营企业,主要从事沙蚕加工、出口;

大丰市新三鼎水产品公司,民营企业,主要从事海水养殖;

康平汽车租赁公司,民营企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

斗南渔场,淡水鱼养殖。

领导班子

吴树建:盐城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大丰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海晶集团董事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副处级)

季涓:大丰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晶集团副总经理,负责人事、财务、机关值班和党建工作。

张秀松:大丰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晶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富华公司经理,负责工业经济、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盐业生产关停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以及盐城富华食品有限公司党政全面工作。

龚桂祥:大丰市盐务管理局、海晶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分管盐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常广平:大丰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晶集团副总经理兼任鑫三江食品公司经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盐业运销工作以及盐城鑫三江食品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谭芳:大丰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晶集团副总经理,协助人事、财务、机关值班和党建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

李铮:大丰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晶集团副总经理,负责盐城海晶集团盐业有限公司党建和工会工作,分管非盐商品代理工作。

地图信息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