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0 10:23
1949年,大佛乡境域属周坡乡。
1952年,属黄桷乡。
1955年,并入周坡乡。
1958年,乡改公社。
1962年,析置金紫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1992年,并入周坡镇。
1998年析置金紫乡,金紫乡4个村、金峰乡1个村合并为大佛乡。
2019年12月,撤销大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周坡镇管辖。
截至2011年末,大佛乡下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大佛街社区、大力村、团结村、大佛村、金紫村、龙凤桥村、黄桷村。
截至2019年,大佛乡下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大佛街社区、龙凤桥村、金紫村、黄桷村、大佛村、团结村、大力村;乡人民政府驻金紫街36号。
大佛乡地处井研县北部,东与眉山市仁寿县月桥乡接壤,南连金峰乡,西邻纯复乡、分全乡,北靠周坡镇,乡人民政府距井研县城17千米,总面积32.31平方千米。
大佛乡属浅丘地貌,地势北高南低。
大佛乡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多年平均气温17℃,极端最低气温-4℃,极端最高气温39.℃,无霜期年平均330天,年平均降水量1128.4毫米。
大佛乡无名溪流1条,境内长2千米。
大佛乡主要自然灾害为干旱、洪涝,旱灾多发生在冬春季节,洪涝多发生在夏秋季节,最严重的一次旱灾发生在2007年1—5月,由于长期干旱,致使水田干裂、水井干枯,全乡无法耕种面积3000余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6%,1000余人饮水困难,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最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1995年8月,全乡水稻被淹3000多亩,绝收400多亩,减收100万千克,300余户村民房屋损毁,垮塌房屋117间,水利和电力设施100多处受损,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大佛乡境内矿藏资源主要为页岩和岩盐,储量较为丰富。
2011年,大佛乡有耕地面积1.1万亩,林地面积0.6万亩。
截至2011年末,大佛乡辖区总人口1176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054人,城镇化率17.5总人口中,男性6119人,占52%;女性5650人,占48%,人口均为汉族。
截至2017年,大佛乡常住人口5982人。
截至2018年末,大佛乡有户籍人口11131人。
2011年,大佛乡财政总收入734万元,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3346万元,比上年增长31%;各项贷款余额353万元,比上年减少3.5%。
2011年,大佛乡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其中水田0.8万亩,旱地0.3万亩,农业总产值1.1亿元,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值的85%,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生产粮食0.6万吨,其中水稻0.4万吨,玉米0.1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山羊、肉兔、家禽为主,出栏生猪2.1万头,山羊0.4万只,肉兔18.5万只,家禽26.8万羽,林木覆盖率30%。
2011年末,大佛乡有商业网点79个,职工157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320万元。
2011年末,大佛乡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50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1所,在校生138人,专任教师1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97人,专任教师2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大佛乡有乡文化站1个,电影放映队1个;农家书屋6个,藏书2万余册。
2011年末,大佛乡有乡卫生院1个;病床6张,专业卫生人员5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0.7万人次。
2011年,大佛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30户,人数829人,支出268.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14户,人数880人,支出91.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46人次,支出10.3万元;农村临时救济支出6.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9.6万元,敬老院1家,床位150张,收养农村五保135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60人,参保率3.7%。
2011年末,大佛乡有邮政代办处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1.6万份(册),业务收入4.8万元,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0.2万户,电话用户普及率54.7%;移动电话用户1万户;互联网用户25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20万元。
2011年,大佛乡有井(研)青(神)公路境内长6千米;村道6条,总长25千米。
大佛乡,1998年建乡时,因境内有大佛寺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