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1 21:06
大元帅孙中山,当时广州无国会,故大元帅不必对民意机关负责;
总参议胡汉民,为大元帅智囊团首席成员,参议若干名,均为有一定声望之士,如田桐、张继、邓泽如、谢持、居正、戴季陶、丁帷汾、茅祖权、张知本、覃振、王法勤、王用宾等。
参军处参军长朱培德,10月东征陈炯明以后由张开儒继任;
参谋处参谋长蒋介石,未到任,4月辞职,先后由张开儒、李烈钧接任;
军政部部长程潜;
外交部部长伍朝枢;
内政部部长谭延闿,改任湖南省长兼湘军总司令后由徐绍桢接任;
财政部部长廖仲恺,5月改任广东省长后,由叶恭绰接任;
建设部部长邓泽如,后专任国民党党务,由林森接任;
法制局局长古应芬;
审计局局长刘纪文;
航空局局长杨仙逸,牺牲后陈友仁继任;
宣传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委员谭平山、刘成禺、黄昌谷等,12月该机构撤消;
财政委员会,成员均为兼职,有当时的大本营秘书长廖仲恺、财政部长叶恭绰,广东省长杨庶堪、广州市长孙科等30余人;
金库长林云陔,不久机构撤消,改设中央银行;中央银行行长林云陔;
筹饷总局总办廖仲恺(兼);
兵站总监罗翼群;
大理院院长赵士北,后因主张“司法不党”,孙中山以其违反“以党治国”下令免职,改任吕志伊;
总检察厅检察长卢兴原;
大元帅行营,设立于1923年6月的东征中,机构十分精干。孙中山任命蒋介石为行营参谋长,古应芬为秘书长。7月,蒋介石辞职回奉化,孙中山命高级参谋杨蓁暂代。 大本营创立于紧张、尖锐的军事、政治全面对抗时期,广东政局十分复杂,有人说:“广东这个地方可说是一座巴比伦迷宫,置身其中真使人茫然不知所措。”①大本营权力的运行主要依靠孙中山的权威性和广东的财源,机构本身的行政效能往往不能真正发挥。1924年1月以后的国共合作是党务的合作,共产党人并未进入大本营工作,但因大本营的活动置于革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国民党的领导下,政权的性质不能不具有联合政权的特点。
综上所述,孙中山从1917到1923年,在广东三次建立政权。前两次是护法政权,第三次放弃了护法口号,是一个反对北洋军阀的军事政权。这3个政权在当时的中国政治格局中处于何等地位? 就地域说,它们只拥有南方一隅,护法区域最广时,曾包括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闽南、湘南、湘西、鄂西、陕南等,但政府政令所能直接到达的,仅两广而已。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北洋政府的控制之下。有的论者从这一点出发,认为孙中山在南方的3个政府只是地方政权。 的确,当时对外代表中国的,是位于北京的北洋政府,它对内辖有全国大部分省区,外交上被承认为中国政府。如果否认这一点,不但不符合事实,且会在国际政治中引起法律上的麻烦。但确认这一点,并不就应当把南方政权当作一般地方政权看。 孙中山的南方政权建立了大体完整的中央制度,既有政府,又有国会。它拥有一大片行政区域,曾任命了7个省级政权(除西南六省外,还有陕西省),由此并建立了自己的地方制度。这些既不同于“土皇帝”阎锡山在省政权形式下对山西省的统治,也不同于“扩大会议”建立的北京国民政府和“非常会议”建立的广州国民政府,这两个国民政府徒具中央政府的空架子而无实际行政意义,而且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大凡一个革命性质的政权在初起时总是辖区较小,而反动政府则居于中央地位。孙中山的南方政权以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为目的,它比之北洋军阀的统治是一个进步。孙中山三次改变政权形式,而目的只有一个,反对封建军阀,建立三民主义的中国。这样的政权自然有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北洋政府相对来说是一个“大政府”,但由于军阀内部分赃不均,利益冲突,一些小军阀经常向中央大军阀宣布“独立”。如果说1918年至1920年间的北京还能号令占全国80%的省的话,从1920年下半年到1922年,就只有11个省区(占全国30个省区的1/3)能接受中央的命令了。指出这一点并非否定北洋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地位,而是为了证明革命政府从小到大,直到统治全国,反动政府从大到小,直至灭亡的趋向。革命政府虽相对较小,但它是一个成长着的中央政府,一个将要实际统治全国的政府。从中华民国法统上看,南方政权才是民国之正统,其标志是:政权由民国缔造者孙中山主持建立,孙中山无论在道义上还是实际政治上都是中华民国的化身,政权的政治方向是辛亥革命方向的继续,坚持实行真正的资产阶级民主制而不是北洋军阀的以民国为招牌的封建军事专政;政权的阶级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海外华侨也起重要作用,国内工人、农民因受孙中山号召力的影响而予以支持,西南军阀的参加政权是孙中山策略上的需要(他后来认识到了它们的性质,指出“南与北如一丘之貉”),这一点并不影响对于孙中山亲自主持的南方政权性质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