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更新时间:2023-12-05 10:35

2015年6月5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批复同意《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对发挥大别山革命老区比较优势,尽快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革命老区范围

《规划》以大别山革命老区为中心,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联系和协调发展要求,规划范围包括:安徽省六安市、安庆市全境;河南省信阳市、驻马店市全境,南阳市的桐柏县、唐河县;湖北省黄冈市、随州市全境,孝感市的孝南区、安陆市、应城市、大悟县、孝昌县、云梦县,襄阳市的枣阳市,武汉市的黄陂区、新洲区。规划区域总面积10.86万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

《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了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定位,以及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

规划任务

《规划》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发挥丰富的农林资源优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发展特色农林产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二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眼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着力发展汽车零部件、机械钢构等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旅游业。三是优化城乡建设布局。培育壮大一批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条件较好的县域和重点镇加快发展。四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积极推进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五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眼于构建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屏障,积极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六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七是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在城乡发展一体化、扶贫开发、投融资、生态文明建设、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开展积极探索。

实施精神

《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老区精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基本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成为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使老区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

组织领导

安徽、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抓紧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要完善三省协商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完成《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发挥好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定点联系机制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密切部门间以及与安徽、河南、湖北省的沟通联系,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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