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18:35
大学联合体(consortium in higher education),是指由 3 所或 3 所以上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的校际合作组织。
大学联合体(consortium in higher education),美国由 3 所或 3 所以上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的校际合作组织。1925 年美国玻摩那学院院长布雷斯德尔首先倡导。旨在通过相互协作,达到某种单一的或多种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与学校发展有关的目的。例如,由联合体参加学校共同进行某种教学改革试验;向学生提供联合体各校所有的教学计划;为各校毕生到联合体其他学校选修课程以至转学提供方便;以各种方式(如兼课)促进联合体各学校教师的校际交流;组织合作研究;共享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有关资源;研究解决某一地区、某一类型学校的特殊问题或共同问题以及不同类型学校的一般问题等等。
也有些联合体的建立是为共同管理、利用某些特大型、贵重、复杂的设施,例如围绕阿贡国家实验室建立的阿贡大学协会等。联合体由参加学校的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联合体的政策,审定合作项目。设专职主任 1 人,管理人员若干人,对管理委员会负责。各项目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合作项目的经费来自经申请获准的、由政府和基金会等各种组织给予的资助。行政费(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金)由各参加学校按一定比例分摊。这种联合体形式以建于 20 世纪 20 年代的美国亚特兰大大学系统和南加利福尼亚克莱蒙特诸学院等学院群为最早。50 年代末期后,联合体在数量和类型上均有很大发展。校际关系较学院群松散。1965 年高等教育法拨款资助“发展中院校的相互合作”。至 20 世纪 70 年代,纽约、伊利诺斯、康涅获格等州亦相继通过法令,支持高等学校间的合作。参见“学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