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21:43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大寨满族乡境域属兴城县花营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花营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11日,属五区(东辛庄)。
1956年1月,属沙后所区。
1961年4月,成立大寨公社。
1968年3月,设大寨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1月,设大寨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改大寨乡。
1984年,改称大寨满族乡。
2011年末,大寨满族乡辖14个行政村:新立、大寨、马圈、吴家、郭家屯、王相、李相、贲家、花营、张家、牛彦、罗家、沙河、兴旺。
截至2020年6月,大寨满族乡辖13个行政村:新立村、大寨村、吴家村、郭家屯村、李相村、王相村、贲家村、花营村、张家村、牛彦村、罗家村、沙河村、兴旺村,乡人民政府驻新立村。
大寨满族乡地处兴城市西南部,东邻东辛庄镇,西南和绥中县隔六股河相望,西北与高家岭满族乡相接,北和围屏满族乡交界,行政区域面积78.4平方千米。
大寨满族乡境内地势北高南低。地形西南沿六股河,其间为平原,中有沙河斜贯。
大寨满族乡年平均气温9℃,年平均降水量600毫米,无霜期年平均17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292小时。
大寨满族乡境内矿藏分布为北有英茂山蕴藏长石,西北朝阳寺山矿藏重晶石、萤石和铅、锌等。
2011年末,大寨满族乡总人口2338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59人,城镇化率3.7%。总人口中,男性12173人,占52.06%;女性11209人,占47.94%;18岁以下4722人,占20.2%;18—35岁5248人,占22.44%;35—60岁10165人,占43.47%;60岁以上3247人,占13.89%。2011年,人口出生率5.02‰,人口死亡率5.35‰,人口自然增长率-0.3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78.7人。
截至2018年末,大寨满族乡户籍人口为21078人。
2005年,大寨满族乡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180元。
2011年,大寨满族乡财政总收入356万元。一般预算收入23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70元。
2018年,大寨满族乡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5个。
2005年,大寨满族乡农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马铃薯种植面积1666.7公顷,大根萝卜种植面积1866.7公顷,大棚、裸地菜面积达到533.3公顷,经济作物面积达266.7公顷。
2011年,大寨满族乡生产粮食3.6万吨,比上年增长36%。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395亩,产量6100吨。2011年,肉蛋奶总产量6700吨。
2011年,大寨满族乡农机总动力3.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0.8%。
2011年,大寨满族乡工业总产值达到14.1亿元。2011年,工业企业98家,职工2971人,实现工业增加值2.4亿元,比上年增长16%。
2011年末,大寨满族乡有小学8所,在校生1335人,专任教师10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74人,专任教师5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大寨满族乡教育经费达853.5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32.5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557.4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163.6万元。
2011年末,大寨满族乡有卫生院1所;病床4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7张,固定资产总值3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7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注册护士3人。
2011年,大寨满族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4户,人数26人,支出5.6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181元,比上年增长16.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12户,人数1301人,支出57.8万元,比上年增长15%,月人均3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5人,支出15.4万元,比上年增长10.7%;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08人,支出41.6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医疗救助10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509人次,共支出7.5万元,比上年增长40%;农村临时救济30人次,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长1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94人。新增就业人员300人,有13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6人。参保离退休人员85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2人。
大寨满族乡境内有京哈高速经过。
相传,大寨满族乡为明代驻军营寨,西北与小寨村相对,简称大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