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11:39
明代时期,属陇胯则溪。
清代时期,属怀忠里。
民国初期,属东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五区太平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三区太平联保五保。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属腾龙镇。
1950年6月,属三区。
1958年9月,分别设大平、五里、箐脚3公社。
1959年1月,改管理区。
1961年8月,复为公社。
1984年2月,分别为大平、五里、箐脚3个乡。
1992年1月,撤区并乡建镇,由大平、五里、箐脚3乡合并为大平苗族彝族乡。
2011年末,大平苗族彝族乡辖13个行政村:大平、石板、中寨、新黔、新河、新场、新平、前平、前丰、箐拢、岩脚、花坡、群建,下设13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大平苗族彝族乡辖2个社区、11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大平社区。
大平苗族彝族乡地处织金县东北部,东及东南邻龙场镇,南界化起镇,西接纳雍乡,北隔六冲河与黔西县砂井苗族彝族仡佬族乡、金兰镇相望,行政区域面积55.1平方千米。
大平苗族彝族乡境内山峦起伏,地势中南高,西北东低。最低点位于群建村与黔西县、清镇市交界处,海拔970米;最高点位于前丰村断心坡,海拔1750米。
大平苗族彝族乡年平均气温15.3℃。年平均降水量1402.6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134小时。无霜期年平均295天。
大平苗族彝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洪涝、泥石流等。最严重的一次旱灾发生在2011年,造成经济损失2500万元。
大平苗族彝族乡境内地下矿藏主要有煤炭,以新河、新场、新坪、中寨等村储藏量较大,总储量2100万吨以上。耕地面积12818亩,其中旱地11715亩,水田1103亩。
2011年末,大平苗族彝族乡总人口21574人。总人口中,男性11372人,占52.7%;女性10202人,占47.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1027人,占51.1%;有苗、彝、仡佬等少数民族10547人,占48.9%。超过900人的少数民族有苗、彝、仡佬3个民族,其中苗族4680人,占少数民族的44.4%;彝族1370人,占13%;仡佬族945人,占9%。2011年,人口出生率1.45‰,人口死亡率1.26‰,人口自然增长率0.1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83.9人。
截至2018年末,大平苗族彝族乡户籍人口为23993人。
2011年,大平苗族彝族乡财政总收入650.32万元,一般预算收入474.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26元。
2018年,大平苗族彝族乡有工业企业1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2011年,大平苗族彝族乡完成农业总产值4063万元。
大平苗族彝族乡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小麦为主。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为主。2011年,生猪年末存栏6501头,牛年末存栏3117头。
大平苗族彝族乡形成以水力发电、粮食加工、酿酒、木器加工、砂石厂为主的工业体系。2011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60.5万元。
2011年末,大平苗族彝族乡有小学8所,初中1所,在校生3593人,专任教师15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8%,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7.99%。
2011年末,大平苗族彝族乡有文化站1个,精神文明活动中心1个;农家书屋13个,藏书10万多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创作队伍达60多人。2011年末,安装地面卫星接收电视1856台,占全乡总户的33.6%。
2011年末,大平苗族彝族乡有学校体育场地3处,篮球场8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5%。
2011年末,大平苗族彝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个,其中乡级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室8个;病床31张。专业卫生人员19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9050人,参合率88.4%。
2011年,大平苗族彝族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189户,人数5317人,支出24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1.5万元。
2011年,大平苗族彝族乡境内有县乡公路1条,长8千米。
大平苗族彝族乡因乡人民政府驻大平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