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4 12:01
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不同客户看到的价格也不同的现象。2018年12月20日,大数据杀熟当选为2018年度社会生活类十大流行语。
2018年3月,“大数据杀熟”这个词进入大家视野,不过这一现象或已持续多年。有数据显示,国外一些网站早就有之。
2018年12月20日,大数据杀熟当选为2018年度社会生活类十大流行语。
2020年9月15日消息,央视二套财经频道点名在线旅游平台的大数据杀熟现象,报道中提到在线旅游平台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北京市消协的一项调查显示,许多被调查者表示曾被“杀熟”,而网购平台、在线旅游、网约车类移动客户端或网站是“重灾区”。大数据“杀熟”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如果不加以整治,也不利于电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实上,大数据“杀熟”并非新鲜话题,但一段时间以来,有些运营平台却依然我行我素,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这说明,治理大数据“杀熟”不能单凭行业自觉,还须提升监管强度,强化日常的制度约束。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实际体验调查结论与网友的反馈大相径庭。实际调查显示,大数据“杀熟”问题并不明显,只有个别价格不同行为涉嫌大数据“杀熟”,调查点名了去哪儿和飞猪旅行等网站都有不同程度的大数据杀熟情况。但消费者发现被大数据“杀熟”后,由于其存在复杂性和隐蔽性,维权举证确实存在困难。
2024年4月,江苏宿迁市的高女士计划和朋友从上海飞往湖南长沙,“本想买往返套票,但始终找不到合适的时间,无奈之下只好分开买单程票。票一出才发现往返套票价格反而比我们买的单程票价格总和更贵。”高女士认为自己遇到大数据“杀熟”,平台针对部分客户隐藏了优惠价格。
2019年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针对最受关注的“大数据杀熟”问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大数据杀熟还将面临最高五十万元的处罚。《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具体来说,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在线旅游企业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不合理低价”旅游提供交易机会,并主动公示全国旅游投诉渠道,鼓励平台经营者先行赔付。
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期为2020年11月10日-11月30日。
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为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会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严格遵守“九不得”。
2021年4月8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召开平台“大数据杀熟”专项调研和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行政指导会。唯品会、京东、美团等1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签署《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承诺不利用大数据“杀熟”。
2021年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会议指出,实施“大数据杀熟”问题必须严肃整治。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明确:不得进行“大数据杀熟”。
2022年1月,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针对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进行了规范管理,要求保障算法选择权,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此外,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2021年8月13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3日在记者会上介绍了三审稿拟作修改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制定实施本法对于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其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据此,拟在草案第一条中增加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三是,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四是,完善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对按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对转移到境外的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应低于我国的保护标准等作出规定。五是,增加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规定,完善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六是,对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及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8月1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禁止“大数据杀熟”等内容作出规定。草案明确,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草案还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2022年3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关于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于近期启动算法治理专项行动,行动将持续到2022年年底。将严厉打击算法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算法不合理应用带来的“信息茧房”“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影响网民生产生活的问题。
2022年3月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特别强调了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的监管,并要求这类算法的提供者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开展评估。重点落地落实落好《管理规定》,推动算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2021年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中消协指出,部分互联网平台利用算法技术进行大数据杀熟,损害了网络领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应加强算法应用的有效规制。
2021年1月,新华社发布《中消协:“大数据杀熟”如何影响消费者权益?》,指出网络消费领域算法应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结果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和消费行为,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2021年3月15日消息,去年12月,一篇质疑某外卖平台运用算法进行“杀熟”的文章引发网友热议;3月3日,复旦大学教授孙金云的“手机打车软件打车”调研,称苹果、安卓不同价,更是将“大数据杀熟”推上风口浪尖。大数据时代,我们可以更快更精准地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同时也越来越难躲开暗藏的算法陷阱。记者在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看到,“大数据杀熟”现象仍是市民投诉热点。近来,“饿了么”外卖平台暗藏的“区别对待”就饱受市民吐槽。
2020年12月,网上发布一篇题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该文章指出,美团外卖存在会员与非会员在同一送餐地址、同一外卖商户订餐,会员配送费高于非会员配送费的情况。12月17日,针对用户反馈的 “会员和非会员配送费差异”问题,美团外卖回应称,文中提到的配送费差异与会员身份无关,是定位缓存偏差导致。
2021年3月15日消息,“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实测发现,一些互联网平台依然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杀熟”行为,涉及出行、餐饮等多个生活领域。
2021年,网友普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让网民印象深刻,64.9%的网友赞同“‘大数据杀熟’问题有所改善,消费价格更透明”。
大数据杀熟,是商家在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和信息不对称套取超额利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背离了公平诚信的价值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大数据杀熟,实质就是经营者对算法的滥用。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做好对平台的监管。要切实优化监管举措,多管齐下,改变“人人喊打又办法不多”的局面。(人民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