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5 17:21
“大文大理”,即文科考: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考: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专业,一般在学习一年后根据自己成绩自主选择原系和专业。不管怎么说,大文大理招生在全国还是试点阶段,对大多数的院校以及即将进入大学进修的学生来说都是新鲜事物。
大文大理招生的五个关键词:
学分制与重修制:凡是实行了大文大理招生的院校都采用了学分制。学生该门功课考成及格将可以获得该门功课的学分,学分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将可以获得毕业证。
重修制度的出现是伴随着学分制一起出现的,学生考试不及格将没有补考的机会,而是直接参加该门功课的重修。重修可能是跟下级学生一起学习,也可能是单独组班进行学习,这要看重修该门课程的学生数量以及学校的规定了。重修的实行,无疑迫使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因为考试不及格将不再是交30元钱、花2个小时参加补考,而是要花上百元和大量的时间进行重修。
选院系:没有疑问,选院系是大文大理招生的最独特的地方,学生在第一学年主要进行基础学科和公共科目的学习,在第一年结束时根据学习成绩以及在校表现等进行选系的选择。选院系对大文大理学生来说就像第二次高考一样,不过这次“高考”不管怎么差,学校也会让你读大学的,不会因为考试失利而丧失读大学的机会。
选院系对大文大理招生进来的学生来说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第一步。
占座:所谓占座,就是在上课或者自习前为自己或者他人占一个座位,这样保证自己有一了理想的听课或者自习座位。在实行大文大理招生以及学分制前,占座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在一些教室比较少、学术氛围浓重的学校尤为突出。
在实行大文大理招生的学校里面,占位情况非常突出,它不受教室多少以及学术氛围所影响,因为这些学生受选院系和选专业的压力,学习都比较刻苦和努力,加上刚刚走过“黑色七月”,对繁重的学习都非常适应。
换宿舍:大文大理招生进来的学生一般要换1-2次宿舍,有些时候会换3-4次。一般是在选择院系后换一次宿舍,在选择专业后再换一次宿舍,当然有一些院系可能会在选择专业后不调整宿舍,这主要是考虑到学生的一些稳定性因素。经常调换宿舍的学生,可能会出现刚刚熟悉一个宿舍的人后就要再去面对另外一个新环境,相应的问题就与之产生。一些教育学家与心理学家应该思考一下相关问题。
冷漠:这里所说的冷漠主要是指大文大理招生进来的学生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和团体的冷漠。这主要还是由于学生的学习压力造成的,另外还有日趋严峻的就业压力使得更多学生不得不考虑考研。
据不完全消息,山东某实行大文大理招生的试点学校要在2004-2005学年开始实行大一学生集中管理的方式,这样大一学生将由统一的一个机构进行管理,单独在一个校区。如果实行这样的管理方式,我想更多的学生社团将面临发展问题。
大文大理招生带来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学生心理问题,我想教育家与学校的管理者不要仅仅思考如何使管理更加轻松和方便,而是把更多经历放到学生的心理和与学生相关的其他上,做学生的管理与服务者,真真正正做到“学生第一”。
据:《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二条 本细则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情况的水平测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是全省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必须依法治考,保证考试的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第七条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科。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本细则第二十八条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
第八章 评卷、成绩呈现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生答卷采用计算机扫描评判。
第二十六条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后每次考试结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同学科年度间的等值处理后,再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
第二十七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和统一公布,考试成绩由市、县(区)招生办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或复议。
第二十八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如下:
(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4)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5)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九条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一学科两次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考生可用获得的最高等级成绩报考普通高校。
第三十条 普通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符合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要求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本校招生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录取标准,但需要报省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一)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课程安排,分阶段设置。近期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科。其中,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