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寺桃花

更新时间:2024-09-20 23:03

《大林寺桃花》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作。此诗说初夏四月作者来到大林寺,此时山下芳菲已尽,而不期在山寺中遇上了一片刚刚盛开的桃花。诗中写出了作者触目所见的感受,突出地展示了发现的惊讶与意外的欣喜。全诗把春光描写得生动具体,天真可爱,活灵活现;立意新颖,构思巧妙,趣味横生,是唐人绝句中一首珍品。

作品原文

大林寺桃花⑴

人间四月芳菲尽⑵,山寺桃花始盛开⑶。

长恨春归无觅处⑷,不知转入此中来⑸。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大林寺:在庐山大林峰,相传为晋代僧人昙诜所建,为中国佛教胜地之一。

⑵人间:指庐山下的平地村落。芳菲:花草美盛芬芳,泛指众花。

⑶山寺:指大林寺。始:才;刚刚。

⑷长恨:常常惋惜。春归:春天回去了。觅:寻找。

⑸不知:岂料,想不到。转:反。此中:这深山的寺庙里。

白话译文

在人间四月里百花凋零已尽,高山古寺中的桃花才刚刚盛开。

我常为春光逝去无处寻觅而怅恨,却不知它已经转到这里来。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二年(817)四月九日,当时白居易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无实际公事可办,闲暇中结伴漫游庐山,写有《游大林寺序》一文以记其事:“余与河南元集虚、范阳张允中、南阳张深之、广平宋郁、安定梁必复、范阳张时、东林寺沙门法演、智满、士坚、利辩、道深、道建、神照、云皋、恩慈、寂然凡十七人,自遗爱草堂历东西二林,抵化城,憩峰顶,登香炉峰,宿大林寺。大林穷远,人迹罕到。环寺多清流苍石、短松瘦竹,寺中唯板屋木器,其僧皆海东人。山高地深,时节绝晚,于时孟夏月,如正二月天,山桃始华,涧草犹短,人物风候与平地聚落不同。初到恍然若别造一世界者。因口号绝句云(即《大林寺桃花》)。既而周览屋壁,见萧郎中存、魏郎中宏简、李补阙渤三人姓名诗句,因与集虚辈叹且曰:‘此地实匡庐间第一境。’由驿路至山门,曾无半日程,自萧、魏、李游,迨今垂二十年,寂寥无继来者。嗟乎!名利之诱人也如此。时元和十二年四月九日,太原白乐天序。”此诗为当时即景口吟的一首绝句。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此诗只有短短的四句,从内容到语言都似乎没有什么深奥、奇警的地方,只不过是把“山高地深,时节绝晚”“与平地聚落不同”的景物节候,作了一番纪述和描写。而就是这首平淡自然的小诗,却写得意境深邃,富于情趣。

诗的开首“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两句,是写诗人登山时已届孟夏,正属大地春归,芳菲落尽的时候了。但不期在高山古寺之中,又遇上了意想不到的春景——一片始盛的桃花。从紧跟后面的“长恨春归无觅处”一句可以得知,诗人在登临之前,就曾为春光的匆匆不驻而怨恨,而恼怒,而失望。因此当这始所未料的一片春景冲入眼帘时,该是使人感到多么的惊异和欣喜。诗中第一句的“芳菲尽”,与第二句的“始盛开”,是在对比中遥相呼应的。它们字面上是记事写景,实际上也是在写感情和思绪上的跳跃——由一种愁绪满怀的叹逝之情,突变到惊异、欣喜,以至心花怒放。而且在首句开头,诗人着意用了“人间”二字,这意味着这一奇遇、这一胜景,给诗人带来一种特殊的感受,即仿佛从人间的现实世界,突然步入到一个什么仙境,置身于非人间的另一世界。

正是在这一感受的触发下,诗人想象的翅膀飞腾起来了。“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诗人想到,自己曾因为惜春、恋春,以至怨恨春去的无情,但谁知却是错怪了春,原来春并未归去,只不过像小孩子跟人捉迷藏一样,偷偷地躲到这块地方来罢了。

这首诗中,既用桃花代替抽象的春光,把春光写得具体可感,形象美丽;而且还把春光拟人化,把春光写得仿佛真是有脚似的,可以转来躲去。且不只是有脚而已,它简直还具有顽皮惹人的性格。在这首短诗中,自然界的春光被描写得是如此的生动具体,天真可爱,活灵活现,如果诗人没有对春的无限留恋、热爱,没有一片童心,是写不出来的。这首小诗的佳处,正在立意新颖,构思灵巧,而戏语雅趣,又复启人神思,惹人喜爱,可谓唐人绝句小诗中的又一珍品。

名家点评

沈括梦溪笔谈》:白乐天《游大林寺》诗云:“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盖常理也。此地势高下之不同也。

宋长白柳亭诗话》:白香山与元集虚十七人游庐山大林寺,时已孟夏,见桃花盛开,乃作诗曰:“人间四月芳菲尽……”梅花尼子行脚归,有诗曰:“着意寻春不见春,芒鞋踏破岭头云。归来笑捻梅花嗅,春花枝头已十分。”二绝可谓得禅机三昧矣。

黄周星唐诗快》:只恐“此中”亦不能久驻,奈何!

刘永济唐人绝句精华》:此诗亦以见诗人所感有与常人不同者。苏轼《望江南》词有“百舌无言桃李尽,柘林深处鹁鸪鸣,春色属芜菁”之句,辛弃疾《鹧鸪天》词亦有“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之句,皆与白氏此诗用意相同,可以互参。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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