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3 01:51
大田村是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孙疃镇下辖村。
现有人口3307人,耕地面积5800亩,56名党员,2个党支部,44名村民代表,村班子团结、战斗力强,班子成员都是致富能手。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依法确立的经济合同是村财务收支核算的重要依据。财务收支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条款规定,确保经济业务的往来和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
二、村、队的收入必须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财务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截留收入、挪用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若违反则从严处理。
三、村、队费用开支必须以“量力而行”为原则,压缩非生产开支和消费性开支,费用开支的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业务费用的支出掌握“小额、必须、合理”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不得公款私用,对违反费用开支规定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并负责向主管部门报告;生产队的费用开支村委会应指定专人审批,实行“三章制”办法。
四、村队的收支情况,每季度由村务(财务)监督小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村委会,并于次月25日前上墙公布,自觉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村、队及其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财产物资归村、队村民共同所有,为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村、队经济组织增加或减少集体资产,涉及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变动须报村集体讨论决定,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财产物资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等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入帐、核算及管理等。增添非生产性资产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上报备案,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操作。
二、村、队的集体资产经产权交易前,应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经村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按法定程序实施交易,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自交易或“暗箱操作”。
三、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有权对财产物资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单位或个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监督小组有权责成村委会或村民会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生产队及其经济组织的财产物资管理的日常工作由村的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