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0 19:11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浙江省磐安县县城安文镇中部,总面积4558公顷,地理坐标约为北纬28°57´05″ ~29°01´58″,东经120°28´05″~120°33´40″,主峰大盘山海拔1245米,是浙江名山和浙东祖山,是钱塘江、瓯江、灵江三大水系主要支流的发源地。
1993年4月20日,磐安县人民政府公布大盘山地区为县级自然保护区。
1994年12月28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将大盘山升格为市级自然保护区。
2002年5月,大盘山自然保护区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2年7月,大盘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3年5月23日,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式挂牌。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貌以山岳为主,地形复杂,地貌多样。由于境内地形复杂,山势陡峭,区内有许多由于剧烈切割的山岳侵蚀型地貌结构所产生的瀑、潭等。大盘山主峰海拔1245米,是天台山、括苍山、仙霞岭、四明山等山脉的发脉处—大盘山脉的中心地段。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天气温和,雨量充沛。春季回暖迟,秋季降温早,形成冬长而秋短的特征。由于海拔高度不同,地形坡向复杂,日照和热量状况等各地区类型不同,形成不同的四季特征。
大盘山既是浙江省钱塘江、瓯江、灵江三大水系主要支流的发源地,是重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密布着东阳的横锦水库、南江水库、八达水库,天台的里石门水库,仙居的里林水库和北岙水库,新昌的石门水库,缙云的左库水库和筹建中的潜明水库等九大水库。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范围包括大盘山主峰及周边地区,范围集中连片,东至西坑口、牛郎岗,南至金竹头、大田背林场,西至仰曹尖、长坞尖,北至樟成山、双岗尖。地理位置坐标约为:北纬28°57′05″ ~29°01′58″,东经120°28′05″~120°33′40″。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558公顷,其中核心区1196公顷,缓冲区1114公顷,实验区2248公顷。核心区以大盘山尖为中心,东从大盘岭头南面山岗沿山脊线经龙岩坑、黄曹库以西山脊线、小路到里西坑,南从里西坑沿岗到盘峰乡九头石后山,再沿小路到石坑;西从安文镇石坑沿陈华坑水系经栗树坞,再沿田里壁后山到石下山坞,北从石下山坞经大盘镇王庄后山、米坞、毛坞到大盘岭头南面山岗。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亚热带季风气候森林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及其生境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布有维管植物一千余种,并分布有大量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其中尤以拥有大量的珍稀濒危药用植物和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而最具特点。大盘山保护区共有药用植物1074种,隶属于201科,634属,分别占保护区科、属、种总数的78.82%、75.21%、65.33%。其中藻菌地衣类22科,28属,33种;苔藓类16科,23属,28种;蕨类29科,42属,59种;裸子植物6科,12属,15种;被子植物128科,529属,939种,占浙江省药用植物种数的60.17%,中国药用植物种数的9.64%。保护区药用植物中,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的有240种,收入《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05年版)》的有326种。
在中国植被区划中,保护区划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东部(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北部亚地带的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区,浙东低山丘陵岛屿甜槠木荷林分区。保护区内有维管植物共计193科827属1629种,分别占浙江省植物科的81.0%,属的57.1%,种的39.2%。其中分布着大量的珍稀、濒危植物,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南方红豆杉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香果树、七子花、长叶榧等9种。区内还保存着大量的古树名木,如花溪村松木古树群76株,树高达9~15米,胸径达0.5~0.8米;栗树坞有阔叶树古树群,树种有细叶青冈、青冈、枫香、黄檀等,树高达12~17米,胸径为0.5~1.2米;栗树坞千年紫藤王。大盘岭头古柳杉,年龄达700多年,树高24米,胸径2.22米,冠幅为13×15米,龙潭口古枫香,年龄达800多年,树高20米,胸径1.38米,冠幅为15×18米,王庄村南方红豆杉古树,高19米,胸径0.7米,冠幅6×7米。
(以上植物物种统计时间截至2010年)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北种类的各种动物多有分布,生物地理动物群为亚热带灌林草地动物群及农田动物群。据2005年保护区科考调查,共有陆生脊椎动物26目72科281种,其中两栖类2目7科22种,爬行类3目9科46种,鸟类13目36科146种,兽类8目20科67种。另外,保护区鱼类4目7科20种,昆虫21目144科604种。
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以白头鹎、乌鸫、画眉、棕头鸦雀、大山雀、白鹡鸰、家燕、金腰燕和红嘴蓝鹊等为常见种。在鸡形目鸟类中,以竹鸡最为常见,白鹇和勺鸡的资源量大于白颈长尾雉。兽类资源数量较大的有黄鼬、华南兔、松鼠、野猪和小麂等种类,豪猪、豹、云豹、原猫、狼、豺、狐、大灵猫、小灵猫、水獭、食蟹獴、斑羚等种类的数量十分稀少;豹猫、獐、毛冠鹿、黑麂和鬣羚等存在少量个体。
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陆生脊椎动物中,列入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白颈长尾雉、云豹、金钱豹和黑麂等4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虎纹蛙、鸳鸯和鬣羚等36种(其中两栖类1种,鸟类24种,兽类11种)。
另外还有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平胸龟、眼镜蛇、五步蛇、鹰鹃、四声杜鹃、大杜鹃、豪猪、狼、狐和貉等35种(其中两栖类1种,爬行类6种,鸟类20种,兽类8种)。
(以上动物物种统计时间截至2010年)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大盘山保护区的专门管理机构,全面组织实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管理局行政上隶属于磐安县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2003年9月,管理局组建管护联络员队伍,资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从2004年5月开始,管理局“一室三处”的内设机构建立,管护员队伍正式建立,资源保护工作进入正常运作。
2004年5月,在磐安县委、县政府对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山林权属不变、按规划线界定、区内统一管理、政府适当补助”工作,工作重点包括:
1、山林权属不变。涉区所有林地、耕地,以山林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为准,维持原有所有权不变。林权维持现状,属乡镇林场的归乡镇所有,属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经营的归业主所有,属村、队集体统管山的归村、队集体所有,属农户自留地的归农户所有。
2、按规划线界定。自然保护区按照总体规划区域定界线,区内分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等三个功能区,并在主要路口设立界桩和警示牌。
3、区内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颁布的《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暂行)》进行统一管理,涉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工作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实施。
4、政府适当补助。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后,政府对涉区权属所有者每年予以适当补助。
2016年9月,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涉区林地保护工作。
主要保护内容包括:
1、加大资源管护宣传巡查和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力度。
2、继续开展以禁止“野炊、采挖、捕捞”为重点的管护专项行动。
3、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实地核查工作。
4、继续抓好药用植物园除草、抗旱等管理工作。
5、启动保护区杜鹃花属共生菌应用研究及基本华顶杜鹃共生菌的分子鉴定工作。
6、完成保护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整理相关验收材料。
7、开展金缕梅资源数据整理与分析。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人文底蕴,更有珍贵的中药材资源。为开发大盘山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区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规划对大盘山的生态旅游资源和建设条件,明确大盘山保护区生态旅游的性质、范围与总体布局,并划了花溪景区、盘山灵泉景区、昭明文化景区、药用植物展示区、西坑森林游憩景区、紫云谷景区等6个景区,对各景区的建设项目、规模、布局和保护措施等作出了科学规划,为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科学依据。
2005年至2006年,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与研究,发现了1个新变种(大盘山蔷薇)、3个浙江分布新纪录(毛冻绿、羽叶蛇葡萄、长瓣短柱茶),完善了浙江植物区系内容。
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及其生境为核心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盘山森林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区内森林覆盖率高达93.8%,大面积森林发挥了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气候、净化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功效。保护区在磐安生态系统中承担着调节气候、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