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19:04
大芦镇,隶属于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地处靖远县南部,东接高湾乡,南与会宁县接壤,西连若笠乡,北与乌兰镇毗邻,行政区域总面积371.33平方千米。
民国元年(1912年)后,设大芦乡公所。
1949年后,设一区区公所。
1958年,成立大芦公社。
1963年,又成立大芦区公所。
1968年,恢复大芦公社。
1983年,改为大芦乡。
2016年8月,大芦乡撤乡建镇。
2011年末,大芦镇下辖9个行政村:中砂沟、大塬、大芦、野糜、刘沟、庄口、周湾、常塬、小芦;下设56个村民小组。
2020年6月,大芦镇下辖9个行政村:野糜村、常塬村、周湾村、大塬村、刘沟村、中砂沟村、大芦村、庄口村、小芦村,镇人民政府驻大芦村。
大芦镇地处靖远县南部,东接高湾乡,南与会宁县接壤,西连若笠乡,北与乌兰镇毗邻,行政区域总面积371.33平方千米。
大芦镇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北侧丘陵园地区和祖厉河河谷地段。地势东北低、西南高。地形分为山地和川地两类,山地沟壑纵横,川地较为平坦。祖厉河由南向北流经境内,盐碱水质,无灌溉之利。平均海拔1900米,最高点位于野糜村,海拔2300米;最低点位于常塬村,海拔1500米。
大芦镇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区向干旱区的过渡地带。气候干燥,气温日差较大,光照充足。历年平均气温9.0℃,极端最高气温39.5℃,最低气温-24.3℃,最热在7月,平均气温22.3℃,最冷月在1月,平均气温-6.9℃。平均降水量235.5毫米,平均日照时数2676.1小时。盛行东南风,年平均水气温8.1℃。年平均相对湿度60%。年平均降水日数44天,降水量极值65.0毫米(1986年6月26日)。地面平均气温11.8℃,地面极端最高温度69.4℃,地面极端最低温度-32.2℃。
大芦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风灾、低温、霜冻、雷击、冰雹等。洪涝在境内较为严重,1978年的洪涝造成1000亩农作物受灾;1992年、1993年、1994年连续三年的干旱造成5000亩农作物受灾。
2011年末,大芦镇总人口2.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300人,城镇化率6.2%。另有流动人口985人。总人口中,男性1.1万人,占50.4%;女性1.0万人,占49.6%;14岁以下2743人,占0.13%;15—64岁16458人,占78%;65岁以上1899人,占9%。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13.25‰,人口死亡率13.15‰,人口自然增长率0.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6人。
截至2018年末,大芦镇户籍人口为19097人。
2011年,大芦镇农民人均纯收入3520元。
2018年,大芦镇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7个。
2011年,大芦镇农业总产值1.5亿元。比上年增长26%,占生产总值的53%。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2万吨,其中小麦3300吨,玉米5900吨,人均560千克。经济作物主要有西瓜、黑瓜籽、辣椒、马铃薯、黄豆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2.0万头,年末存栏9900头;羊饲养量7.8万只,年末存栏4.2万只;家禽饲养量6.9万羽。畜牧业总产值为560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7%。
2011年末,大芦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210人,专任教师9人;小学16所,在校生1274人,专任教师166人;初中3所,在校生1334人,专任教师11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74.5万元,比上年增长33.3%。
2011年末,大芦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个,农家书屋9个,藏书3万余册。社火队、秦腔班、广场舞、扭秧歌等文艺活动遍及村社。大芦镇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
2011年末,大芦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个,门诊部(所)9个,床位40张,固定资产总值13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8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注册护士1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19086人,参合率95%。
2011年,大芦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5户,人数90人,支出17万元,比上年增长15%;城市医疗救助27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22人次,支出2.1万元,比上年增长3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62户,人数3632人,支出450.1万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12人,支出66.3万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9600人,参保率84%。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7.1万元。
大芦镇境内有省道S207经过。
大芦镇因昔日为靖远通向会宁的一条大路,后因生长芦苇,易路为芦,故取名大芦。
黑城子古城堡遗址位于大芦乡黑城子村,由于北城墙被祖厉河冲毁,现存城郭残址东墙长160米,西墙长116米,南墙长250米。城墙残高2—6米。
野糜堡址位于大芦镇野糜村北堡子梁上。2018年,被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11月,大芦镇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