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4-06-23 16:47

大连市教育局是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负责大连市教育管理。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属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管理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和设备采购,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和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生全面发展,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社会应用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负责指导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推动高等教育与地方深入融合,促进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协助做好地方高等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市属高校改革与发展,指导市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市属高校学科建设,协调和推进高校的人才引进。

(十)大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卫生与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等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拟订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拟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高校的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市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内设机构

办公室(国际交流处)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日常工作,牵头教育扶贫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舆情应对、信访、应急、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

财务审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和教育专项拨款的政策,统筹安排教育附加费和教育专项经费;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和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制定并指导落实全市学生资助政策。

规划与法制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协调实施,会同相关处室拟订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学区划分工作,承担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调整及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市属高校及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拟订局属学校(单位)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和教学装备配备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教育事业统计,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牵头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指导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和农村教育全面发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学前教育处

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和科学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示范幼儿园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0-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科学育儿指导工作。

义务教育处(民族与特殊教育处)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水平,拟订发展素质教育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建设、组织实施与管理,拟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德育工作、学籍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工作,负责全市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高中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相关政策及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学业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中教育教材,负责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奖惩、毕业证的验印发放工作,指导局属高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的应用,组织实施各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查备案、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等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德育、教材选用、实训基地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导直属职业学校的日常管理。

高校党建处(教育工委办公室、高等教育处)

统筹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统战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在连省部属高校安全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高校的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市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协助做好地方高等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市属高校改革与发展,指导市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市属高校学科建设,协调和推进高校的人才引进。协助做好外埠高等学校在连函授教育辅导站的检查工作,加强对市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地方和高校间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监督部分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中小学党建处(职业与民办教育党建处)

指导各地区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等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理论研究,拟订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和理论培训计划。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协调涉及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组织办理事项所需的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参与听证等,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的管理,指导本系统区市县(开放先导区)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

安全体育卫生处

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拟订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并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和局属学校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拟订初中体育考试政策和普通高中体育类、艺术类招生政策,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参加国际、国内艺术赛事与交流活动。

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组织协调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协调指导学校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做好全市国家公费师范生就业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和教师奖惩工作,负责东西部教育协作帮扶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实绩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大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负责全市督学队伍建设,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和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负责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全市教育进行评估监测,负责对全市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承担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招生工作办公室

负责大连市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省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省反向小综合会考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工作。

教育局考试中心

负责大连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监察、试卷保密等工作;负责大连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辽宁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监察、试卷保密等工作;负责大连市中专自学考试和辽宁省普通中专计算机水平测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连市成人高校统考、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级各类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罚工作。

基本建设办公室

负责局直单位的基本建设、校舍维修和管理,负责协调城区住宅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监督和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和农村危旧校舍改造;负责市内四区校舍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立项,检查城区学校基本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语言文字委员会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社会用字管理等。

基金募集管理

负责募集管理教育基金;开展奖学、奖教、助学活动;做好贫困地区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教育科学研究所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情报的科学实验研究和指导;总结宣传我市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教育科学调查研究和学术探讨;履行大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实施对全市教育科研工作及项目的管理。大连市教育学会和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秘书处也分别附设在市教科所,具体负责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广播电视学校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的各项指示以及中央农广校、省农广校的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各区市县分校开展农村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培养农村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其科技文化素质,为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科技致富服务。

教育技术装备

做好大连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实施验收工作;制定各类学校实验用房、设施、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各类学中小学实验室人员具体的配备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达标工作;负责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督导与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教学仪器的配备与供应;负责全市中小学各类实验室及语言、劳技、计算机专用功能教室装备与建设,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图书的配备、管理、使用与指导。

职业培训中心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指导及向企业和社会提供紧缺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中小学教师中心

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提供教师人才供求信息及咨询;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及人事代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公开招聘服务工作。

教育信息中心

组织制订大连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与落实;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大连市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指导,负责大连市中小学教育网的建设管理、网络资源建设,负责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积极参与现代远程教学活动,为教学过程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开展教育技术的理论与应用研究;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的教研指导工作,组织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负责或参与组织对现代媒体教材立项、审查、评估和鉴定,提供教育资源服务;组织编写本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材;构建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支持与服务体系;指导国家、省、市三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示范校建设,并负责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

校办工业公司

贯彻执行中央、省教育产业有关政策,并制定我市教育产业政策;建设、管理素质教育基地;规范、管理教育市场(学生统一着装、营养餐、营养奶、环保笔记本等);规划、指导我市中小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管理;规划、发展我市农村中、小学校校园经济;检查、指导各区(市)县有关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开展情况。

现任领导

鞠振伟: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大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和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办公室(国际交流处)。

全面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稳定、舆情应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及领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安全信访稳定、舆情应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杨丽杰:大连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大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指导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协调群团部门等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宣传、新闻发布、统战、干部人事管理、人才工作、东西部教育协作、市委市政府实绩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大连教育学院,负责协调双拥共建等工作。分管高校党建处(教育工委办公室、高等教育处)、中小学党建处(职业与民办教育党建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助鞠振伟同志分管办公室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保密工作及机关党委工作。办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及领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安全信访稳定、舆情应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郑军:大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扶贫帮困、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代管招生考试组织实施、基本建设、技术装备、教育基金募集管理等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代管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绿化工作。协助鞠振伟同志分管办公室后勤保卫、国际交流工作,协助杨丽杰同志做好高校党建处、中小学党建处相关工作。办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及领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安全信访稳定、舆情应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赵刚:大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法制建设、行政审批、教育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语言文字、教育科研等工作。负责协调知识产权、社会治理、除雪等工作。分管规划与法制处(行政审批办)、义务教育处(民族与特殊教育处)、高中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协助鞠振伟同志分管办公室电子政务、信访工作。办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及领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安全信访稳定、舆情应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赵玉宝:大连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负责修志工作。分管教育志办公室。协助局长做好有关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及领域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安全信访稳定、舆情应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辽宁省大连市教育局规划与法制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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