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09:49
大连市金融发展局是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改善我市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国家战略,推动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组织开展金融招商工作。
(四)承担与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省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大连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
(五)推动金融创新,引进和设立法人金融机构,协调指导全市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
(六)促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拟订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服务与支持期货市场发展。
(七)拟订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地方金融机构准入和监管。
(八)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九)指导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对中央、省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财务、资产、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金融发展处
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金融改革创新事项,组织开展金融对外联络和招商工作,服务与支持期货市场发展,协调推动法人总部设立和引进金融机构,负责相关文字综合等工作。
(三)银行保险与资本市场处
负责与金融监管部门的 工作协调和日常联络,负责驻连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市场诚信建设,促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拟订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地方金融监管一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处置工作,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金融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批后监管等工作。
(五)地方金融监管二处
承担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强化对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处置工作,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金融监管等工作。
(六)地方金融监管三处
承担全市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强化辖区内的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处置工作,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金融监管等工作。
(七)金融稳定处(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人民银行及国家、省金融管理部门和驻连金融机构防范、化解、处置域内金融风险,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张学贵: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谭淑萍: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孙国友: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红玫:大连市金融发展局( 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