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3 08:37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是大连海事大学的二级学院。
1984年,原大连海运学院设立国际海事专业,并于1985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
1998年,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国际海事专业与原市场经济法学院合并,成立法学院;
1998年法学专业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2012年,被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评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据2020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设有3个教学系,开办1个本科专业(下设海商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方向)。
教学系:海商法系、国际经济法系和基础法系;
本科专业:法学。
据2020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现有教职工90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18人,讲师24人,具有博士学位64人,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和具有国外研修经历的40人,包括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1人,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名委员1人,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3人,辽宁省教学名师3人,辽宁省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辽宁省中青年杰出法学专家5人。此外,学院还常年聘请外籍法学专家任教。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民商法教学团队。
据2020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海商法》《海商法纵横谈——以历史和影视为经纬》分别为国家级慕课和视频公开课,《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法》课程为辽宁省精品课,《商法学》、《国际法学》为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学院教师荣获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大连市优秀著作、论文奖等百余项奖励。
◆专业评估
2007年,法学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示范专业;
2010年,法学专业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3年,法学专业被评为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法学专业名列第一名;
2015年,法学专业获评首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
2018年,法学专业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
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据2020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被大连海事大学认定为学校重点发展的主干学科、学校“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撑学科。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点:法学(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二级学科方向);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下设海商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六个二级学科方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
据2020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设有设施完备的教师办公室、硕士研究生教学室、博士研究生教学室、研究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案例研讨室、大小会议室、职工活动室以及藏书5万余册、学术期刊100余种的资料室,另外,学院还主办《中国海商法研究》等刊物。
学院组建和成立了20多个研究中心或研究基地,夯实了研究基础,其中,省部级以上研究中心(基地)7个,市级研究中心(基地)3个,另有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等16个校级研究中心。此外,法学院还与40多家实务部门签订了实习基地。
省部级研究中心(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法官实践培训基地、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辽宁省重点人文基地、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辽宁省海商法研究会、辽宁省港口及航运发展研究基地;
市级研究中心(基地):大连海事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大连自由贸易(港)区司法研究中心和大连海事大学海公法研究中心。
据2020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自建院以来,学院教师主持承担科研项目404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项目6项(国家社科基金5项,教育部1项);国家社科基金2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95项(其中教育部14项,司法部16项,中国法学会8项,教育部博士基金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辽宁省社科基金91项,交通运输部及部海事局80项;农业部1项);其他纵向项目127项;代表性国际项目11项;横向项目4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606篇。其中《法学研究》3篇,《中国法学》5篇,SSCI、SCI来源期刊论文7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469篇,56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或部分转载。
据2020年9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英国埃克赛特大学、英国剑桥社会科学中心、美国杜兰大学、意大利热那亚大学、韩国海洋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西班牙马拉加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学术交流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关系。
学院每年聘请数名国外著名教授长期在学院担任专业课程的讲授,并定期邀请拥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外国专家学者来学院就不同专题进行系列短期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