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更新时间:2024-02-23 10:12

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是大连理工大学下设的一个二级学院。

历史沿革

1983年

◇水利系开设建筑学专业(学制4年),同年招收首届本科建筑学专业学生34名。

1984年

◇国家教委批准在大连工学院设置建筑学专业。

◇建筑系成立,钱令希院长特邀齐康任建筑系主任(兼职)。建筑系设在校二馆4层。

1987年

◇招收首届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年

◇国家教委批准设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专业授予权点。

1989年

◇齐康、眭庆曦主持申请的“大连城市中心区形态研究”课题获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资助。

1993年

◇经教育部批准,建筑学本科专业由四年制改为五年制。

1996年

◇学校成立土建学院,建筑系划归土建学院管理。

◇建筑系在建筑学本科专业增设城市规划专业方向。

1998年

◇经教育部批准,在建筑系开设工业设计本科专业,学制四年,首届招收20名本科学生。

◇建筑系在建筑学本科专业增设室内设计专业方向。

1999年

◇学校新建的建筑馆落成,建筑系迁入建筑馆。

2000年

◇建筑学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首次专业评估。

2001年

◇学校批准设立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学位授予权点。

◇学校批准开设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2002年

◇学校批准成立建筑与艺术学院,下设建筑系和艺术系。

◇首届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

◇学校批准建筑与艺术学院设置城市规划本科专业与雕塑本科专业。

◇首届环境艺术本科专业开始招生。

2003年

◇首届城市规划本科专业、首届雕塑本科生专业开始招生。

◇学校批准设立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点。

2004年

◇建筑学本科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专业复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研究生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首次专业评估。

◇艺术系完成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的编制工作,教学体系基本确立。

2005年

◇“建筑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所”成立,承办“中日可持续发展住宅产业化研讨会”。

◇建筑学专业被批准为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被批准为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方向。

2006年

◇获准设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获得“985”二期学科建设经费200万,一期投入80万。

2008年

◇“建筑理论与设计”二级学科博士点被批准为辽宁省重点学科。

◇建筑学专业被批准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示范性专业。

◇建筑学专业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通过评估,有效期7年。

2009年

◇与日本东京大学合作举办“港口·再生”2009国际(中日)设计工作坊。

◇确定城市规划专业参加2010年专业评估,启动“城市规划专业评估申请报告”撰写工作。

◇学院成立城市规划系。

2010年

◇城市规划本科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首次专业评估。

2011年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艺术学、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成功获批。

◇学院成立工业设计系。

2012年

◇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功获批。

◇学院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第三轮学科评估,建筑学排名第九位,城乡规划学排名第17位。

2013年

◇学院举办雕塑专业办学十周年回顾展。

◇学院举办城乡规划专业办学十周年庆祝暨专业与学科发展研讨会。

2014年

◇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优秀通过,有效期为6年(最高级别);硕士研究生教育顺利通过(首次参加评估),有效期为4年。

◇学院隆重举办成立30周年院庆庆典。

◇学院承办2014年建筑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院长系主任大会。

◇学院承办第三届“亚洲建筑新人赛”。

2015年

◇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专业复评,优秀通过,有效期7年。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5人,其中教授26人(博士生导师15人)、副教授42人,并聘任多名中国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科建设

学院拥有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二级学科博士点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拥有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以及艺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筑学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学院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第三轮学科评估,建筑学排名第9位,城乡规划学排名第17位。2016年教育部学科评估,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均位列第11位。

教学建设

建筑学专业是国家首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本科示范性专业,并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优秀评估;城市规划专业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优秀评估。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筑学(2019)、城乡规划(2020)、环境设计(2020)、工业设计(2021)、视觉传达设计(2021)

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雕塑(2020)

学术研究

科研平台

研究成果

学院承担了大量国家和地方的重要科研项目,并发表了一批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多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合作交流

学院开拓国际化培养新途径,与日本、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多所高校有教学往来,每年选派多名本科生到中国国内外高校交换学习。与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学术机构与建筑研究机构等开展学术交流,互派学者访问讲学,并进行科研工作。通过与意大利、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高校合作的国际工作坊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院知名度。

文化传统

院徽体现的核心内涵是土木、建筑与艺术、国际化。设计以建筑与艺术学院基本特性为主题,以学院名称中的汉字“建” 与“艺”为基本构成要素。通过标识图形的构成形式以及相关色彩的属性和其象征意义共同构筑而成。结合与建筑印象相关联的墙体纹理形象,对两文字进行更具共通性语言特性的图形化处理。同时,采用正负形极具“阴”“阳”特性的构成方式,使二者根据注目焦点的转换而彼此产生互动并统和于一体,进而赋予标识更深刻的象征意义和奇幻的视觉效果与想象空间,并且二者共同统一于一个圆形之中,使标识整体呈现出地球的形象,进一步体现学院教育自身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以及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国际融合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标识的基本色彩,主体采用了极富理性、科学性、深远与永恒性的海蓝色,体现学院治学严谨稳健,学风优良的自身办学特色。同时,结合明度对比配以浅蓝色,一方面突出了“建” 与“艺”在标识图形中的识别性,另一方面体现了学院多元化的学科结构和活跃的学术气氛。

整个标识设计着眼融合思想性、艺术性、象征性与可识性于一体的同时,力求以更简洁、独特、准确以及更具展开可能性的方式体现建筑与艺术学院的统合性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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