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9 10:30
大顺镇,隶属于重庆市涪陵区,地处涪陵区西南部,东与青羊镇接壤,南与龙潭镇相连,西与南川区太平镇、乾丰乡及涪陵区增福乡为邻,北与新妙镇毗邻。辖区总面积96.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大顺镇户籍人口有23798人。
汉时,已有聚落。
明代,属涪州蔺市里,有明家场。
清代,属涪州长滩里。
清末,属涪州第三区龙潭乡,有明家、大顺2乡场。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掊陵县第二区(驻马武镇),置有明家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属涪陵县第二区(驻堡子场),置有大顺、明家2乡。
1950年初,属涪陵县第六区(驻龙潭乡),大顺、明家2乡仍置,其后2乡各有多次分并。
1950年7月—1955年,大顺乡先后为涪陵县第十区、大顺区驻地。
1992年9月撤区并乡时,大顺乡并入明家乡。
2008年5月,因原大顺乡曾是红色革命根据地,闻名川渝,遂将明家乡更名为大顺乡。
2021年11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渝府〔2021〕60号);撤销大顺乡,设立大顺镇。
2011年末,大顺镇辖明家1个居民委员会,林和、兴农、明月、新兴、柏坪、天宝寺、大顺、大田、石墙、清风10个村民委员会;下设7个居民小组、6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大顺镇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明家社区大顺路66号。
大顺镇地处涪陵区西南部,东与青羊镇接壤,南与龙潭镇相连,西与南川区太平镇、乾丰乡及涪陵区增福乡为邻,北与新妙镇毗邻。辖区总面积96.7平方千米。
大顺镇地处坪状低山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形分为深丘、低山、平坝三种类型。主要山脉有野猪坳梁子。境内最高点位于明月村高家嘴,海拔834米;最低点位于石墙村油江河边,海拔206米。
大顺镇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5℃,1月平均气温5.7℃,极端最低气温-2.5℃;7月平均气温28.5℃,极端最高气温39.5℃;年平均无霜期290天,最长年达343天。年均日照1273小时,最多年1570小时(1963年)。年平均降雨量1185毫米,最多年1452毫米,最少年852毫米。
大顺镇境内河道属长江流域。主要河道有三级河观音桥沟(又名双河)1条,长14.3千米;四级河1条,长3.0千米。河流总长17.3千米,河网密度0.2千米/平方千米。大顺镇境内最大的河流为观音桥沟,流经柏坪、天宝寺、大顺3个村,境内流长14.3千米,流域面积39.1平方千米,年均流量0.4立方米/秒。
大顺镇主要自然灾害有伏旱,多发生在7~8月;次为洪涝,多在6~8月;再次为寒潮、雷雹和低温绵雨,分别发生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5~6月、9~10月期间;还有地质滑坡、泥石流等。
2011年末,原大顺乡辖区总人口2432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396人,另有流动人口1000人。总人口中,男性12372人,占50.9%;女性11952人,占49.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4306人,占99.9%;有苗、土家等5个少数民族,共18人,占0.1%。超过5人的有苗、土家2个少数民族,其中苗族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44%;土家族7人,占38.8%。2011年,原大顺乡人口出生率9.3‰,人口死亡率4.9‰,人口自然增长率4.4‰。
截至2019年末,大顺镇户籍人口有23798人。
2011年,原大顺乡财政收入575万元,比上年增长144.7%,其中税收收入400万元,非税收入175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40.1万元,增值税35.3万,企业所得税17.5万元,个人所得税7.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7.1%、3212.8%、81.6%、5.8%。人均财政收入236元。
大顺镇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小麦为主。2011年,原大顺乡生产粮食1.7万吨,人均719千克,其中水稻10410吨,玉米3030吨,小麦427吨。经济作物主要以蔬菜、青菜头、中药材等为主,2011年,原大顺乡生产蔬菜2.0万吨、青菜头1.4万吨、中药材300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等为主。2011年,原大顺乡生猪饲养量3.4万头,年末存栏1.4万头;牛饲养量1138头,年末存栏879头;羊饲养量603头,年末存栏174头;家禽饲养量65.7万羽,上市家禽36.5万羽。2011年,原大顺乡肉类产量2051吨;畜牧业产值0.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2.3%。
大顺镇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2011年,原大顺乡实现工业总产值7234万元,比上年增长2.6%,实现增加值2243万元,比上年增长13.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1%。
2011年末,原大顺乡有商业网点282个,从业人员463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2%;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1%。
大顺镇境内有县道龙(潭)永(红)路过境,长12.0千米,出境与103省道渝巴路相接;有乡村公路62千米。公共汽车线路3条,运营总里程30千米,公共运行车辆3辆。
2011年末,原大顺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500人,专任教师34人;小学2所,在校生803人,专任教师6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48人,专任教师5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原大顺乡教育经费达1161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161万元。
2011年末,原大顺乡有体育场地9处。0.3%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0%。
2011年末,原大顺乡有文化站1个、文化活动中心11处。各类图书室16个,藏书3.0万册。
2011年末,原大顺乡有广播电视站1个,农村广播通响率100%;有线电视用户1120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78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100%。全年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8500小时。
2011年末,原大顺乡有乡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11个。卫生院有床位12张,固定资产总值32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9人,其中执业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2人。2011年,原大顺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3万人次,住院手术10台次,出院病人250人次。2011年,原大顺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49.8/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4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0834万人,参合率85.7%;孕产妇死亡率0/10万。
2011年,原大顺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9户,人数54人,支出13.0万元,月人均200元,比上年增长5%;农村医疗救助7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43人次,共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长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81户,人数801人,年支出72.0万元,比上年增长2.0%,月人均75.0元,比上年增长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4人,支出26.5万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68人,支出67.9万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医疗救助872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25人次,共支出2.6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临时救济101人次,支出2.2万元,比上年增长1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3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62.0万元,比上年增长5%。社会福利费94.4万元,其中敬老院1家,床位72张。自然灾害受灾人口812人,救灾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5万人,参保率71.7%。
2011年,原大顺乡综合电压合格率98.6%,供电可靠率99.8%。
2011年,原大顺乡管道50千米,天然气用户600户,燃气普及率为33%。
大顺镇相传明清时乡人何大顺兴场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