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尊地卑

更新时间:2023-05-22 08:36

语出《易传·系辞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是古人描述天地自然的秩序,并依此秩序来说明君子德与业的关系。“可久则贤人之,可大则贤人之。”

引证解释

聂文涛解释说:“天高地卑,并不是把‘地卑’理解为下贱。这是要君子居于高位则能效法天,居于下位则能效法地。所以《易传·系辞上》有‘崇效天,卑法地’之说。《易传·系辞上》鼓励君子要凭借自己的德性而创立事业,不断自新。自新,就是改变自己:‘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君子效法天地之道,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会坚守自己的道德,并因此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尊严。

汉代以后,封建君主地位得到加强。天尊地卑被学者曲解成社会地位的不可逾越,以取悦君王。如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列出“三纲五常”;东汉女学者班昭著《女诫》云:“夫有再娶之义,妇夫二适之父,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故事夫如妻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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