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12:09
天气指数保险(Index-based weather insurance)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它是指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如气温、降水、风速等)对农作物损害程度指数化,每个指数都有对应的农作物产量和损益,保险合同以这种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并对农产品造成一定影响时,被保险人就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
天气指数保险,或者气象指数保险,是指以一个或者几个气象要素为触发条件,如风速、降雨量、温度等,当达到触发条件后,无论受保者是否受灾,保险公司都将根据气象要素指数向保户支付保险金。属于财产险中的费用补偿险。
对天气风险进行管理的保险产品,此前主要面向企业和机构。2014年,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推出“37摄氏度高温险”,标志着我国的天气指数保险开始面向个人用户。
天气指数保险具有三个特点:
1、天气指数保险所依据的气象学指数完全可以量化,并且由第三方的公允机构来提供,比如气象局。目前可用于设计天气指数保险主要有降雨、降雪、温度、风力四个维度。
2、个人天气指数保险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上述的37摄氏度高温险为例,温度超过37摄氏度后,个人在防暑降温方面的开支增加,比如空调电费。保险公司基于这个生活开支来设计保额。
3、个人天气指数保险的可保利益不是巨大财产损失,而是天气变化必然造成的个人开支。
1、美国的“白色圣诞节(White Christmas)”
美国的汽车零售商在出售汽车的时候,会向客户赠送一份保单。这份保险的内容是,如果当年的圣诞节是“白色圣诞节”(下雪),则用户可以获得一定的赔付。
在这个案例中,买车和圣诞节,都与用户生活息息相关。用户买了车就必然要开,尤其是圣诞节更可能用到。如果圣诞节当天下雪的厚度超过一定的值,用户需要除雪(根据美国法律,车顶上有雪是不能开的)后才能使用,用户除雪产生的额外费用,就可以由保险来赔付。
2、国内的“37摄氏度高温险”。(具体参见“高温险”词条)
2014年,众安保险推出了“37摄氏度高温险”:在约定期限内,被保险人身处的投保区域高温日天数超过合同约定的免赔天数,导致被保险人需额外支出生活成本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
目前,国内对于气象风险的认知度还处于萌芽状态。过去人们认为天气风险是不可抗力、是无法管理的;但事实上,个人和企业都可以通过天气指数保险来管理这些风险。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已经被国家提到了战略高度。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等,从保障社会民生的战略高度确定了巨灾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的地位。
种种迹象表明,天气风险管理正在中国保险业悄然兴起。尤其是企业和个人对于风雨雷雾等非灾难性气象风险的保障需求,将是未来保险公司的竞争高地。而低成本的网络渠道,为天气保险的“受宠”,客观上提供了条件。
此前国内的天气指数保险主要是针对农业领域,而今年以来针对个人生活领域的天气指数保险开始应运而生。目前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有特色的是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其在今年夏天推出了针对高温的37摄氏度高温险之后,又联合在线旅游网站和中国气象局推出旅游下雨天气保障服务,已经在温度和雨水这两个维度为个人消费者提供服务。
今年以来保险行业在个人天气指数保险的突破,说明了保险业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已经不单是‘对身体、财务等损失进行补偿’,更多的‘精神损失’保障的需求开始冒出。这是未来国内保险公司摆脱同质化竞争、走差异化路线的方向。
天气指数保险是根据客观气象数据来决定是否理赔的,科学透明,免去了大工作量核灾过程和成本,也免去了在核灾过程中保险公司和保户的争议,以及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互联网的爆发无疑会加速国内天气指数保险的发展进程。一方面,天气指数保险以客观气象数据作为理赔依据,整个流程可以在网上自动完成;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兴起让保费和保额都相对较低的保险产品成为可能。
可见,以天气指数为标的让理赔更加自动化、效率更高;而互联网的手段让碎片化的小额投保成为可能,并且为天气指数保险创造了更多的使用场景,比如旅游。不难推测,随着国内互联网保险的蓬勃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品也会日益丰富,尤其是会有更多面向个人用户的产品和服务陆续推出。
值得一提的是,天气指数保险有一点跟其他保险产品不太一样,就是天气风险较难以捉摸,气候的难以预测性以及极端天气的突发性,是设计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一大难点。由于无法对天气进行精准预测,保险公司有可能因为今年天气的转好而稳赚不赔,但也很可能因为天气的恶劣而导致巨亏。
1、个人天气指数保险一旦达到条件,所有投保人都可以获得赔付,这好像不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
天气指数保险的大数法则主要体现在区域和时间上。从区域上看,在同一区域的特定人群中,当面临一个天气风险时,可以理解为所有投保人都受到影响,比如酷暑天气,几乎每个家庭都会开空调或电扇来降温;某个区域的农户遭遇干旱时,每一户都会造成损失。因此,天气指数保险在某一区域是风险积累的过程,看似背离了大数法则;然而,天气指数保险通过增加投保城市,在全国范围或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毕竟在不同的气候带同时出现同一天气风险的概率还是有限的,这一点完全符合保险大数法则。从时间上看,天气风险在某一时间段也是风险累积的过程,例如某一区域每隔十几年都会出现一次极端高温天气,也是符合大数法则的。
2、灾害性的天气指数保险,有着清晰的可保利益,因为如地震、飓风等自然灾害会带来巨大的损失。那么诸如37度高温险这样的天气指数保险的可保利益是什么?
与灾害性天气保险以直接损失为可保利益不同,天气指数保险的可保利益是异常天气给个人或机构带来的必然开支,因此属于费用补偿性保险。
以37度高温险为例。保险的赔偿责任是由于极端高温造成生活成本的增加,比如对防暑降温产品的消费、水费的增加以及电费开支的增加;以电费为例,大家可能都会注意到,在非常炎热的夏季,经常在新闻里看到某某城市的用电负荷超标,为保证电网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生活用电需要,电力公司将对部分企业生产用电进行限电或错峰供电。由此可以明显看到,在极端高温天气时,生活用电量大幅度增加,给个人或家庭造成电费开支增加。这些因为异常天气(还未达灾害级别)而导致的个人必然造成的额外开支,就是此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3、天气指数保险如何定价?
设计天气指数保险产品的时候,除了需要考虑过去的天气历史数据之外,更重要的一点,还需要考虑到天气变化的整体趋势,这也是天气指数保险产品与其他保险产品相比,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
就天气指数保险的定价方法而言,可以分为经验定价法,分布拟合法,以及动态建模法。经验定价法相对简单,其缺点在于仅仅使用历史数据,无法考虑所有的极端天气情况,也没有考虑气候条件随时间的趋势性变动。由于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以及各地高温、暴雨、洪水、热浪等极端天气增多,历史的经验数据已经无法很好的代表未来的天气情况,所以需要使用动态建模法,通过对原始气温数据进行动态建模预测未来的天气变化,并以此为依据用于产品定价。
4、为什么说众安保险的高温险是国内第一个面向个人的天气指数保险?
此前国内的天气指数保险,主要是面向企业和机构的,也就是tob的产品。这种面向商业机构的保险又以农林牧渔业领域最为常见,因为这些行业的生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天气。一个地方的温度和湿度会直接影响农作物的种植,某个水域的水温会直接影响海产品的养殖等等。除了农业以外,天气指数保险也有其他领域的应用。比如,由国内大型电力集团投资的某保险公司,就为水力发电企业提供保险产品,当大坝水位下降到某个数值,影响发电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赔偿发电企业。
直到2014年5月份,众安保险推出“高温险”在天猫店和微信服务号上面向个人进行销售,国内才算是有了面向个人的天气指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