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3 22:28
天津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方针、政策和法规 、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指导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的信访工作。
(三)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市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
(四)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的建议。
(五)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国家信访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六)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责任。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向有关区县或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
(七)负责对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依法组织信访听证,组织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
(八)建立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负责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九)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推动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主任:孙建华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炳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景茂
秘书处(人事处)
研究室(法规处)
综合协调处
来信办理处
投诉办理处
接访一处(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接访二处
督查处
驻京信访工作处
2022年5月,天津市信访办投诉办理处荣获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