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7 21:34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是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二)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对全区中等以下民办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管,加强教育教学督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落实教育经费收支的各项措施,监测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四)负责全区教师工作,做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安排、落实有关招生计划。
(六)负责实施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管理教育系统校舍及教育用地,盘活各类教育资源。负责安排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和校舍基建及修缮。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七)推动教育行业信息化创新发展,加强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管理教育信息、对外宣传和教育统计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美劳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十)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2024年9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官网数据,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来文来电、会务、保密、文书档案、统计、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及重点工作督办。负责本单位请示报告和综合性文稿、信息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对外交流、国际学生管理、教师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负责学校、幼儿园办学章程的监督备案工作。加强学校法律纠纷事前防范机制建设。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组织干部科。负责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和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相关规定。负责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集中管理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和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宣传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的理论教育、形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加强师德建设。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加强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和配合有关媒体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机关管理科(统战科)。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公务员日常考核管理及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及妇联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中学教育科。负责全区初、高中和职业学校的教学行政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初、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负责中学课程建设。负责科技工作。安排、落实全区初、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初中招生工作,协助高中学校做好高中招生工作。负责组织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中学国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民族教育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六)小学教育科。负责全区各类型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行政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型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调研、评估工作以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小学课程建设。负责小学国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型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小学招生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学前教育科。负责拟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和指导全区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以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对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园所管理和保教质量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拟订和推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指导德育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负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评优表彰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社会实践及国际研学活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青年教师团组织、学生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工作。配合做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九)体美劳教育科。推动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学校参加体育、卫生、艺术活动。指导教育系统卫生保健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民办教育管理科。推动落实民办教育(不含面向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划和政策。负责新审批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常规管理及年检工作。负责其他教育机构(不含面向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落实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政策、准入条件、办学规范和收费监管等制度。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统筹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二)教师工作科。负责师资培训、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负责教师对口支援工作。牵头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负责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三)人事科。负责教育系统编制管理,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机构设置、法人变更及年检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招聘、调配、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奖惩、考核、工资、福利、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四)财务科。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经费。落实教育经费收支的各项措施。负责对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各类经济活动进行管理。负责教育系统财会队伍建设和财务制度建设。负责教育系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五)安全稳定科(信访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校园欺凌防治、防范和处理邪教及维护稳定、扫黑除恶、反恐工作。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学校及有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应急及防汛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六)审计科。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等专项审计以及审计调查等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督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七)综合督查室。协助局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教育局重点工作督办及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八)教育督导室。对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督导。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估。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和协调发展,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解决情况和重大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进行监测。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孙建昆: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教育督导、教育发展规划、综合督查、审计工作、教研、教科研及考试;分管办公室、教育督导室、教育发展规划科、综合督查室、审计科、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王珺: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副局长。负责组织干部、宣传、网信、统战、局机关管理、教育工会、资源建设与后勤服务、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组织干部科、宣传科、宣传科(网信办)、机关管理科(统战科)、资源建设与后勤管理科、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南开区属地市教委直属学校。
高深: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副局长。负责人事、教师管理、安全稳定(信访)、体育艺术劳动教育、民办教育管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职业教育、法治建设、招商引资、对口帮扶、国防教育和人民武装工作;分管人事科、教师工作科、安全稳定科(信访办)、体美劳教育科、民办教育管理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南开区职工大学、南开区职专。
冯涛: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副局长。负责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财务管理和少年宫工作;分管中学教育科、小学教育科、学前教育科、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财务科、少年宫;对接有关高校推动思政一体化等工作。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1年1月,入选2020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名单。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