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01:11
天津市图书馆学会(英文译名为:Library Society of Tianjin, 缩写:LST )是由天津市的图书馆及相关行业或机构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地区性、公益性、学术性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引导图书馆行业科学管理,推动科技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发展我市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天津市图书馆学会从1979年3月21日成立,已走过二十多个春秋。学会在天津市科协的领导下,在中国图书馆学会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和组织广大图书馆工作者,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执行党关于繁荣发展图书馆事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党和政府服务、为广大读者服务的方向,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许多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繁荣学术研究,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促进图书馆学研究,发展图书馆事业和信息产业,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1、组织学术研究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编辑、出版、发行图书馆学刊物和各种载体的文献信息资料,促进学科发展。
3、普及图书馆学基础知识,开展图书馆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4、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班、进修班等。
5、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图书馆界的交流与合作。
6、传播推广先进技术,发展并推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
7、维护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合理的意见和呼声。
8、举办为会员及会员单位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9、举办为会员及会员单位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各专项工作委员会是本学会的分支机构,接受理事会的领导;各区、县图书馆学会是天津市图书馆事业的组成部分,本学会对其进行业务指导。本学会的会员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凡承认本学会的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经本学会批准后成为会员。
会员条件
个人会员:
1、取得助理馆员以上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图书馆工作者;
2、高等院校毕业,从事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教学、研究或图书馆工作1—2年,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或非高等院校毕业,但从事图书馆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
3、对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研究和图书馆事业有重要贡献者;
4、积极支持本学会工作并从事图书馆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单位会员:
凡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图书馆及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依法成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秘书处讨论通过,并报理事会备案;
3、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会员权利
个人会员:
1、有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学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4、优惠或免费取得本学会有关学术资料;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单位会员:
1、优先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优惠或免费取得学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3、可要求本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4、可请求本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个人会员:
1、遵守本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决议,完成本学会委托的工作;
2、自觉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学会各项活动;
4、向本学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5、按规定交纳会费。
单位会员:
1、遵守本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决议,完成本学会委托的工作;
2、自觉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协助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4、向本学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5、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经本学会提示后,仍不缴纳会费和参加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天津市图书馆事业获得了迅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术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一些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图书馆专业队伍,涌现出一批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科带头人,在促进社会繁荣与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天津市图书馆学会从诞生、成长到壮大,每迈出一步都凝聚着全体理事、会员的鼎立支持,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学会才能成为全市图书馆工作者信赖和依靠的学术性群众组织。多年来,不论是推动学术研究,搞好会刊编辑,还是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加强对外交流,发展壮大学会组织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成绩。
1.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天津市图书馆事业发展。
天津市图书馆学会始终把注重学术研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想方设法为会员多创造参与学术研究活动的机会,提高广大会员的研究兴趣与能力,开阔会员的眼界,推动我市图书馆学研究的开展,为发现和培养图书馆人才,促进学术交流,繁荣我市图书馆事业作出贡献。例如:一年多期的学术报告会,内容涉及图书馆业务工作中的变革,图书馆自动化的发展等图书馆学科发展的方方面面,向会员传递、交流了图书馆工作的最新研究成果,新理论和发展动态和趋势,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与欢迎;通过历届的科学讨论会,为我市图书馆界工作者创造了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从总体上提高了大家的理论水平和论文撰写能力,为我市图书馆工作整体上水平积累了实践经验,增添了理论依据;学会在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图书馆交流的同时还通过组团参加世界性的图书馆界的盛会,既学习了国外、境外图书馆的先进经验,也加强了与世界各国图书馆界的交流与友谊。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学术活动,涌现出一批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和专著。获得全国及省市级奖励的论文有40余篇,专著10余部,科研服务成果2项。
2.搞好培训教育,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实施科教兴国,关键是人才。图书馆工作水平的提高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人是第一要素。为此,学会针对不同时期图书馆发展的要求,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培训教育,使一大批合格的专业人才走上工作岗位,使图书馆专业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3.开辟学术研究园地,促进本学科繁荣发展。
学会与天津图书馆合办的<图书馆工作与研究>杂志,从1979年4月创刊之日起,在编辑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会员及论文作者的支持下,会刊办出了特色,进一步扩大了刊物的影响。会刊在不断提高编校质量,做到按时出版,在读者中有较高的信誉和知名度。出版发行量一直保持在六千余份,在全国省级同类专业刊物中,属于发行量较大的刊物。该刊多次参加全国同类期刊评选,均被评为优秀期刊,同时被列为全国图书情报专业核心期刊,在全国图书情报界享有较高声誉。
4.加强学会组织建设,不断壮大学会队伍。
为加强学会的组织建设,学会注重作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共有市学会会员1510人,中国学会会员311人。会员中,中青年会员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他们是学会工作以及学术研究的主力军,承担着图书馆事业承上启下的重要任务。因此,凡符合图书馆学会入会条件的中青年图书馆工作者,都积极动员其加入图书馆学会,并在学术论文的入选以及会刊文章的发表上予以鼓励,使其在理论上有更快的发展。对暂时不符合入会标准的图书馆工作者,我们允许其参加学会学术活动,使其在活动中增加对学会组织的认识。对离退休的老会员,学会仍欢迎其继续参加学会活动,以带领中青年图书馆会员开展学术研究,发挥余热。天津市学会广大会员已成为全市图书馆事业的骨干力量,在天津市图书馆事业的各个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新的历史环境对图书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要求。同时,也为图书馆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研究领域和课题。
理事长:陆行素
副理事长:万家泰、王知津、张凤宝、阎世平
常务理事:(共19人)
万家泰、于铁丘、孔方恩、王云亮、王知津、刘晓梅、刘新安、朱凡、汤乃军、吴营、张凤宝、李广生、李俊国、李秋实、杨鹰、陆行素、姜玉梅、柯平、阎世平
秘书长:朱凡
副秘书长:王志强、李广生
理事:(共51人)
万家泰、于家利、于铁丘、马书林、孔方恩、王云亮、王知津、付德金、刘挥、刘毅、刘家新、刘晓梅、刘焕礼、刘铮强、刘新安、朱凡、汤乃军、许增朴、吴营、吴立志、吴宝华、张晶、张凤宝、李广生、李正和、李俊国、李秋实、杨鹰、杨经中、芦春涛、陆行素、单凤兰、周美玲、季晓林、罗小明、郑凤岗、姚海法、姜玉梅、柯平、胡立沙、赵阳、赵万明、赵炳芳、夏卫星、徐隆沽、郭彩、郭子春、阎世平、谢岗、韩海涛、鲁培生
学术工作委员会:
主任:柯平
副主任:孔方恩杨鹰穆祥望
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晓梅
副主任:刘新安李俊国秦丽娜
文献资源建设与共享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秋实
副主任:徐隆沽朱毅纪玉娟
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
主任:陆行素
副主任:朱凡李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