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更新时间:2023-11-15 17:47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由天津市政府领导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归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主要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研究工作。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地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本市地质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负责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调查评价、勘查、监测、预警和防护工作;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前期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和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的实验测试及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土地质量检测、监测工作。负责地热、浅层地温能(含再生水热能等)的调查、评价、监测工作。负责基础地质数据的采集、存储与更新,开展地质资料和信息公益服务;负责本市地质安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地质科研、科技创新和技术交流工作;研究制订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管理所属地勘队伍,管理和使用国家、天津市下达的地质勘查经费、地质工作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本市地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薛 辉 党委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段焕春 局长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审计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稳定、档案保密、经济、财务、资产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管理处(审计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分管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天津地矿珠宝公司。

曹 军 党委副书记

负责干部、组织、人事、统战、群团、离退休职工管理、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

分管组织宣传部、人事劳动处。分管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李耀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

李淼清 副局长

负责地质地勘项目、地勘科技、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地勘科技处、基础地质处。分管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组织机构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组织架构图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