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2 15:5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09】15号),设立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主管全市市政道桥、公路管理工作的具体行政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主管全市市政、公路建设和管理,下设公路管理局、道桥管理处、排水管理处、市政设计研究院、市政建设公司、滨海市政公司、地铁建设总公司、市政投资公司、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等22个建设和养护管理单位,有职工一万两千多人。
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道桥、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市政道桥、公路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市政道桥、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维修计划;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下达市政道桥、公路养护维修资金计划;负责资金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已接收管理的道桥、公路范围内地下管网施工的协调管理。
(三)组织实施市政道桥、公路的养护及大中维修项目;负责对全市市政道桥、公路设施状况进行检测评定,并对运行服务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市政道桥、公路设施的综合统计工作;参与市政道桥、公路建设市场的管理。
(四)承担道路、公路运行设施执法监督的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政道桥、公路设施命名申报工作。
(五)负责市政道桥、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六)拟订市政道桥、公路设施有关收费标准;负责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编制修订养护工程定额。
(七)组织推动市政道桥、公路养护维修技术发展,拟订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组织科技攻关,推广科技成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市政道桥、公路基础设施管理。
(九)负责市政道桥、公路养护管理;指导推动市政道桥、公路养护专业技能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机关内设19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计划处、设施管理处、设施养护处、建设管理处、规划处、财务处、规费管理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劳动人事处、科技处、安全保卫处(武装部)、法规处(政策研究室)、党委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老干部处。
天津市公路处
天津市市政工程经济技术定额研究站(天津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天津市市政工程配套办公室
天津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天津市公路工程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委员会党校)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技工学校
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天津市市政公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
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
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稽查管理处
天津市公路养路费征稽处
天津市公路养护工程处
天津市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天津市地铁管理处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
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118号
邮编:3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