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4 15:49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09月17日,注册地位于和平区建设路54号,法定代表人为翟宝海。
自来水生产、销售、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自来水二次供水设备制造、二次供水设施及相关资产管理、运营维护和技术服务;给排水基础设施工程的设备安装和技术咨询;给排水机电设备、管材制造、销售;节水新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设计、安装、咨询;表具、管材、管件及商品批发、零售业务;再生水制造、销售;海水净化、淡化处理和销售;高低压输变电和供电设施的检测、试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设备、设施及房屋租赁;光伏发电。(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授权,原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1月对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5月,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