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6:01
天津画院建于1979年11月13日,是从事专业美术创作研究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立党组,实行院长制,设事业编制36人,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1985年3月9日市委批准天津画院为副局级单位,党的工作仍归口市委宣传部。
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7194平方米,共8栋楼,主体二层,局部三层。主要建设展览中心和美术创作中心。集书画创作、书画收藏、展览、交流、艺术研究、办公等功能于一身,给画院艺术家提供一个良好的艺术创作和研究的平台,为繁荣本市文化事业、传播先进文化、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供重要载体。同时,依托这个阵地,发挥其综合社会功能,使之成为天津绘画艺术创研中心,展示高品位文化艺术,成为天津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窗口,进一步繁荣本市文化事业。
1979年建院时,市委任命建立临时天津画院筹备小组,陈因、秦征任组长;张作良、孙克纲任临时筹备小组成员;画家张希苓、孙克纲协助主持日常全面工作。
1985年,秦征任筹备组组长;林浦、赵泮滨任成员。同年底,林浦任院长。
1985年8月15日,市委机关党委批准建立天津画院机关支部委员会,郭金标任党支部书记。
1986年8月4日,市委批准画院建立党组,林浦任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全面工作;邓家驹任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金标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1988年,白金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邓家驹任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业务工作;郭金标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1992年3月,白金任中共天津画院机关党支部书记。
1992年4月,白金任天津画院院长、党组书记;邓家驹任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金标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1998年7月,王錞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李志强任党组成员、副院长,负责业务工作;郭金标任党组成员、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1999年11月,王峰任党组书记、院长;王錞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强任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金标任党组成员、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00年2月,宋兰芬任办公室主任。
2003年8月,王峰任党组书记、院长;王錞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金标任党组成员、院长助理;宋兰芬任办公室主任。
2006年10月,王峰任党组书记;何家英任院长;赵国经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兰芬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办公室主任。
2008年10月,陈英杰任党组书记;何家英任院长;赵国经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兰芬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办公室主任。
2010年5月,陈英杰任党组书记;何家英任院长;郭凤祥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彬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0年10月,陈英杰任党组书记;何家英任院长;郭凤祥任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扬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彬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2年8月,张桂元任党组书记;何家英任院长;郭凤祥任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扬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彬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3年4月,张桂元任党组书记;何家英任院长;范扬任党组成员、副院长;晏平任副院长;张春燕任办公室主任。
2014年4月,张桂元任党组书记;贾广健任党组成员、院长;范扬任党组成员、副院长;晏平任副院长;谭乃麟、王卫平任党组成员;张春燕任办公室主任。
2020年11月20日,天津画院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