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6-27 11:22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天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天长市广陵中路72号,现任领导为葛义林。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滁州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四)依法承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五)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滁州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技术监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志,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审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配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指导局所属机构行政执法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人事教育股

承办全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等。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镇(街)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定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食品生产与流通管理股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备案管理的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餐饮管理股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监督抽检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药械管理股

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执行情况;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承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验收;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承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认证的技术审查,以及现场检查、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市场规范管理股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培育发展;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有关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企业注册局)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研究拟定企业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管理企业注册工作;核定工商企业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质量与商标广告管理股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的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有关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依法对商标使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规范广告行业发展。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标准计量股

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对其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市场监管稽查大队

市场监管稽查大队

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管稽查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市场监督检验所  

承担本辖区内市场监督检验检测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职责:为天长市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消费者协会的日常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装备股)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信访、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各项财务预决算的计划编制、执行、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装备、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行政机构-市场监管综合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对产品、商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综合协调和依法组织全局系统行政执法办案工作。

2.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中的垄断、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3.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协助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

4.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

5.负责信息的受理、处理、发布。

现任领导

局长:葛义林

所获荣誉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11月,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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