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2-04-04 22:14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276号)和《中共太仓市委、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发〔2009〕35号),设立太仓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职能

一、太仓市旅游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新增职责

1、负责城市园林管理。

2、组织领导市旅游发展公司开展市级层面的旅游项目开发、经营和管理。

3、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

4、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法规,组织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5、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

6、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旅游工作。

7、加强对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指导。

8、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工作。

(三)强化的职责

1、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做好策划、包装、推广、咨询、服务工作,进行有效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

2、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3、指导和组织全市旅游节庆、会展活动。

4、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二、太仓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旅游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旅游行业管理规章和办法,参与市其它部门制定同旅游业有关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和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的实施、检查和督促,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做好国家、省、苏州市重点旅游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项目进行管理、考核和推进。会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

(三)制定和实施旅游市场开发的计划、措施,组织和管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促销活动和出境促销事务,组织和指导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研究制定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展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承办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四)负责旅行社开办的初审和报批。负责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和报批。负责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业务管理。

(五)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法规,管理港澳台旅游事务。

(六)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旅游经营行为。协助物价管理部门规范旅游价格。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负责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相关工种的资格认证和等级考试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监督全行业执行上级旅游系统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汇编旅游行业会计报表。

(九)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初审和报批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工作,

(十)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景区(点)、游乐设施的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假日旅游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公文处理、行政事务、组织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信访、提案处理、年鉴、地方志编纂、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出境团组的报批。负责旅游行业的调研、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行业发展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工作。负责太仓市旅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贯彻执行旅游行业的规章制度,承担全市旅游规章草案和旅游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承担组织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承担乡村旅游的管理工作,以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农家乐等的质量评定;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对旅游商品经营单位的推荐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监管旅游交通、旅游娱乐等。

负责旅行社开办、旅游涉外(星级)饭店评定、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初审报批工作和业务管理。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发证工作,承担旅游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旅游院校(系)旅游人才培养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

负责全市旅游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的编制管理;全市旅游项目的入库统计工作;承担自主开发的旅游项目建设任务;承担市旅游发展公司的管理职能;承担弇山园、南园、园花园的管理职能等。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研究和开发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工作,并参与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负责旅游项目的管理、考核和推进工作;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四)旅游促进科

研究拟订旅游市场开发的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负责全市与区域旅游合作和市场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旅游新景区、新线路、新项目的设计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承担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制定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展活动的中长期总体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

人员编制

太仓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领导职数为:正职1名,副职4名。内设机构正副科长(主任)5-6名,其中:正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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