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5 03:13
太仓海事局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编办复字[2010]第152号)批复成立,于2010年7月19日揭牌成立,为江苏海事局正处级分支机构。太仓海事局的前身是江苏太仓海事处,于2001年1月18日成立。依据国际公约及我国法律法规,太仓海事局负责对长江太仓水域实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实施口岸开放监管,维护辖区通航秩序,同时承担太仓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根据上级批复,太仓海事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含人事教育、后勤)、党群工作部(含工会、团委)、财务处、装备与信息处、监管处、督察处、指挥中心,内设机构的办事机构为政务中心,动态执法派出机构为执法支队,下设三个基地,静态执法派出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浮桥海事处(筹)、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浏河海事处(筹)、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璜泾海事处(筹)。
太仓海事局辖区拥有长江岸线38.8公里,管辖范围上界自钱泾河口与崇明岛上端连线,与常熟海事处、南通海事局交界;下界至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信号杆连线与上海海事局宝山、崇明海事处交界。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