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6 17:04
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是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薛之东
(一)负责指导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太原经济和社会民生领域大数据的应用水平,推动太原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二)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全市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制定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等技术标准及管理办法,实现全市数据的共享和交换。
(三)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大数据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统筹智慧太原建设,牵头跨行业、跨部门协同应用。协调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
(五)负责市级大数据和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项目审核、资金使用等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大数据和智慧城市相关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负责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组织申报省级大数据发展资金。提出市级大数据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和具体计划。制定市级大数据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进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政务服务、社会管理、实体经济和民用各领域的大数据开发应用。
(八)负责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联盟机构工作。
(九)负责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协调数据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数据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 办公室
(二) 人事人才科
(三) 数据资源科
(四) 应用推广科
(五) 行业指导科
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是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薛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