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

更新时间:2023-01-05 03:43

太平镇,隶属于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地处镇原县东北,东接西峰区,南邻上肖乡,西靠临泾乡,北与孟坝镇接壤,行政区域总面积235.6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清代时期,境域属镇原县乐生里。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改区辖乡。

1958年10月,改公社。

1983年12月,改乡。

2002年6月,彭阳乡的柳咀、上城、何湾3村并入,太平乡改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太平镇下辖13个行政村:俭边、兰庙、席兰、枣林、柴庄、慕坪、老庄、大塬、丁岘、南庄、何湾、上城、柳咀;下设172个村民小组。

2020年6月,太平镇下辖13个行政村:俭边村、兰庙村、席兰村、枣林村、柴庄村、慕坪村、老庄村、大塬村、丁岘村、南庄村、何湾村、彭阳村、柳咀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太平镇地处镇原县东北,东接西峰区,南邻上肖乡,西靠临泾乡,北与孟坝镇接壤,行政区域总面积235.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太平镇属黄土高原残塬沟壑地形,平均海拔1018米,最高点位于柳嘴,海拔1210米;最低点位于答河。

气候

太平镇属半湿润性大陆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温凉干燥,四季分明,光照资源丰富,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西南风。无霜期年平均152天。

水文

太平镇境内主要河道有一级蒲河、二级茹河、三级交口河,总长37千米。

人口

2011年末,太平镇总人口32716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350人,城镇化率16.4%。另有流动人口1372人。总人口中,男性16349人,占50.8%;女性16367人,占49.2%;14岁以下7034人,占21.5%;15—64岁18354人,占56.1%;65岁以上7328人,占22.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2715人;有回族1个少数民族,共1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3.2‰,人口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6.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40人。

截至2018年末,太平镇户籍人口为3454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太平镇财政总收入172.6万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2万元,比上年增长2.2%。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84.6万元,企业所得税9.8万元。人均财政收入52.7元,比上年增长2%。

2018年,太平镇实现社会生产总值2.74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7%,其中工业总产值1.4亿元,农业总产值1.34亿元;太平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89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34880吨,比上年增长了7.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92元,比上年增长了6.9%;劳务收入达到了1.15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2018年,太平镇有工业企业1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农业

2011年,太平镇农业总产值1.2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9万吨,人均603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苹果、杏、油料、黄花菜、瓜菜。2011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4.8万亩,产量4.2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5364头,年末存栏1800头;牛饲养量4769头,年末存栏3100头;羊饲养量7843头,年末存栏4500头;家禽年饲养量39025羽。

工业

太平镇有工业企业23家,职工230人。2011年,工业总产值1758万元。

商贸

2011年末,太平镇有商业网点187个,职工318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978万元,比上年增长2.7%。城乡集贸市场3个,年成交额150万元,比上年增长6.7%。

金融业

2011年末,太平镇各类存款余额5750万元,比上年增长9%;各项贷款余额1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太平镇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292人,专任教师14人;小学19所、在校生1922人,专任教师171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103人,专任教师132人,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升初中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太平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892.5万元,(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27%,比上年增长4.4%。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太平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5个;农家书屋13个,藏书2万余册。文化从业人员300多人。2011年末,太平镇有体育活动场地4处,均安装了健身器材。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太平镇有中心卫生院1个,村级卫生所13个,门诊部(室)14个;病床85张,固定资产85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73人,其中执业医师26人,执业助理医师15人,注册护士1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3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0212人,参合率98%。

社会保障

2011年,太平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4人,支出7884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933人,支出101.98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4人;农村医疗救助213人次,支出83.5万元,比上年增长11.2%。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0.5万元,比上年增长12.4%。2011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3万人,参保率70.1%。

交通运输

太平镇境内有省道S318经过。

历史文化

太平镇因北魏太延二年(436年),太平置高平郡,后改太平郡,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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