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7:44
太湖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安庆市盐务管理局,接受市局垂直领导。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太湖县公司是太湖县唯一一家国有食盐专营企业,隶属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庆市公司,目前与县盐务管理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盐政管理科、运销科。
太湖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安庆市太湖盐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支部书记:尤念。
太湖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庆市太湖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宋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