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村

更新时间:2023-09-09 09:25

太阳村引(也称儿童村),位于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作为非政府的慈善组织,十多年来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 , 对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开展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及职业培训服务以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像其他孩子一样受到保护,得到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为NGO组织,十多年来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对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2000余名未成年子女进行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服务。

太阳村在全国有六个中心,分别是:北京太阳村,陕西西安儿童村,河南新乡太阳村,陕西陇州孤儿院,江西太阳村,青海太阳村,共有近500名孩子在太阳村生活。其中以北京太阳村规模最大。

这些孩子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人格上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一群体,使他们走出阴影,远离流浪、乞讨、失学、饥饿、疾病、虐待的威胁,和其他孩子一样,生活在和平与祥和之中。

太阳花是太阳村的村花,是太阳村和孩子象征。它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就如同太阳村,十多年来经历了无数风雨,在夹缝中不断地生存发展和壮大,也如同太阳村的孩子们,能够勇敢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顽强生活,健康快乐地成长。

公益农场

温室大棚

太阳村属民间组织,没有政府拨款,社会的捐助没有保证。为了让已被救助的孩子有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家,为了救助更多的孩子,太阳村创办了自己的经济实体——公益农场,种植了葡萄树、樱桃树、海棠树,建起了80个温室大棚,用自己产业的收入维持孩子们最低生活保证。

种植基地

该基地面积500亩,种植了5万株枣树,3000株桃树等50余种蔬菜花卉,用其产出支付抚养孩子所必须的饮食、医疗、教育等费用。通过辛勤的劳动,每株枣树已有15-30斤的果实,与爱心人士互惠互利,共同帮助孩子渡过难关。

旧物捐赠

为启发慈善意识,保护环境,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立,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太阳村启动了旧物资变善款的行动,号召广大爱心人士用自己闲置不用的物品帮助太阳村的孩子和困境中的人们。如果您的家中,所服务的机构中有以下旧物均可捐赠给太阳村:

1、各种旧家用电器;

2、办公设施: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3、旧家具,床上用品,四季服装,日用品,旧玩具;

4、淘汰或积压的产品如宾馆的床,床垫,窗帘,被盖;

5、旧车辆;

6、旧学习用品(如书本等)

爱心认树

北京太阳村是依靠社会力量为服刑人员无偿代养代教未成年子女的慈善机构。太阳村枣园和桃园是太阳村的经济实体,其经济收入是抚养孩子们的主要经济支柱,用于支付孩子们生活开支,同时也是教育和培养孩子们的吃苦精神,自立能力和自力意识的场所。太阳村推出的爱心认树活动,受到各界朋友的欢迎,即认树者先付款,果实成熟时前往采摘。这种认树和批发零售相结合的销售办法使太阳村能将一年辛苦所得果实大部分卖掉,努力减少烂掉和被大风刮落而造成的损失。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又将太阳村果园作为教育平台,不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党团组织、大专院校学生、中小学教职员工和孩子们、社区干部及离退休老同志来到太阳村,除了认树外,还参加果园的锄草、施肥、浇水、种菜等各项劳动,他们称之为“心灵的回归”。不少爱心人士将休闲度假和献爱心结合起来,许多朋友提出,“到太阳村去过一个有意义的周末。”

爱心认树方案:

一、认树者每年一次向太阳村交纳认树款。可用现场交钱、刷卡、邮局汇款、银行汇款、银行转帐、网上汇款、支票支付等多种形式。

二、收到款后,太阳村将出具收据,根据认树者提供的信息将收据寄给认树者。

三、太阳村将写有认树者姓名的铁牌挂在树上,并负责果树的管理。秋后树上所有果实归认树者。

四、认树超过一百株者,太阳村将制作20x30cm的铜牌竖立在所认树林前(如林依轮爱心林,诺华公司爱心林等)。

五、果实成熟季节,太阳村会用媒体、网络、电话、手机短讯、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采摘。

六、如采摘确实有困难者,太阳村将尽可能将果实送到认树者手中。

七、太阳村随时欢迎朋友们到果园观光(如桃花节)休闲度假,参与果园劳动(锄草、浇水、施肥等)。

八、如外地朋友认树,太阳村可将照片发到认树者电子邮箱。

九、太阳村果园设有小吃城,有十多种孩子们制作的风味小吃(玉米饼、肉夹馍、羊肉泡、凉皮等)解决午餐问题。欢迎大家品尝。

新桃园

桃园是太阳村二00七年下半年新开发的种植基地。园内有近四千株七年树龄的大桃树。百分之八十的桃树结果在百十斤左右。鲜桃个大味美,汁液饱满。四月开花,八月成熟。太阳村欢迎各界朋友积极参与桃园的爱心认树活动。

认树方案如下:

一、每株桃树每年认树款为500元。

二、四月份爱心人士可到桃园欢度桃花节。

三、当年八月份前往桃园采摘树上的爱心果实。

枣园

太阳村枣园经营了五年,由一个枣园发展到三个枣园(太阳村梨枣园,太阳村冬枣园,太阳村第三枣园),种植的枣树也由二万株发展到五万株,品种由原来单一的梨枣发展到五个品种(梨枣、冬枣、脆优枣、尖枣、京枣)。大枣口感赿来赿甜,产量逐年增高,已得到各界朋友的认可。

二00七年,太阳村大枣种植基地经过转换期,通过有机认证,成为绝不施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人工合成物质的有机产品。太阳村回报给各界朋友的是有营养价值、无农药、重金属残留的安全、放心食品。

认树方案如下:

一、每株梨枣每年认树款100元人民币(平均产量20斤左右,遭遇自然灾害除外),每年十月初逐渐成熟。

二、每株冬枣每年认树款150元人民币(平均产量20斤左右,遭遇自然灾害除外),每年十月初逐渐成熟。

三、所有认树者名单由太阳村统一编号,输入电脑。采摘时凭收据查询,由小导游引导采摘。

您的奉献

太阳村中已居住了100多名儿童,他们的年龄从1岁到18岁不等,受太阳村资助在外求学的孩子也有几十名,他们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怀。

对于太阳村来说,硬件设施基本完备。然而,孩子们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水电费、交通费(包括每年一次去狱中探望父母的费用)、通讯费以及工作人员微薄的工资,都需要现金支付。

太阳村的孩子需要您的爱心,一块钱,一件旧衣服都是无私的爱。孩子们需要您,请相信,您的努力能无论大小,都能够让这个世界更美好,让爱的种子在土壤中发芽。

捐款

有意帮助者请在太阳村官网、空间联系太阳村工作人员

捐物

我们急需的物资如下,如果您有闲置不用的旧物,希望能够捐赠给太阳村

1、 各种旧的家用电器;

2、 办公设施: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3、 旧家具,床上用品,四季服装,日用品,旧玩具;

4、 淘汰或积压的产品,如床、床垫、窗帘、被褥等;

5、 旧的车辆

以下物资均为消耗品,不分季节,长期需要 1.食品:米、面、油、肉、蛋、奶、菜、水果等。 2.生活用品:洗浴用品(沐浴露、洗头膏、牙膏、香皂、肥皂、擦脸油等)、牙刷、口杯、卫生纸、洗衣粉、卫生巾、脸盆、暖瓶、扫把、拖把、簸箕、垃圾袋、毛巾、洗洁精等。 3.煤:烧开水、做饭、冬季取暖。 4.衣物:最缺的是鞋子、内衣裤、袜子,新的最佳。 5.劳动工具:大笤帚、锄头、镰刀、铁锹、水桶、铁丝、水管等。

小小的爱能够改变世界,小小的付出可以让心灵有一片广阔的天地,太阳村全体居民感谢您的奉献。

志愿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抗击汶川大地震、成功召开北京奥运会无不体现了我们中国人的团结坚韧和无私奉献,志愿者是最光荣的称呼之一,她代表着无私的奉献,推动着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太阳村,一个无偿救助服刑人员无人照顾的未成年子女的慈善机构,一个靠社会捐助和六百亩果园才能维持生存的大家庭,因为这里住着八十名需要呵护的孩子们,他们的衣食住行,他们的教育医疗,每一项都是不小的开销,再加上探望父母的费用,这使整个太阳村都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太阳村里的每个人都在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在被呵护的同时呵护这个家庭,但由于年龄较小,大片的果园劳动力不足,期待您的加入。

期望广大的志愿者可以和孩子们一起玩,教孩子们各种知识和道理,这一定是个有意义的周末。

村长经历

张淑琴,女,生于1948年12月21日,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毕业于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作家班。曾任陕西省监狱局少年犯管教所助理调研员,人民警察一级警督警衔。社会职务,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会长兼秘书长,回归研究会儿童村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中心法人。从事报纸工作时任副主编,新闻职称主任编辑。

张淑琴68年在陇县山区医院从事护士工作,76年至83年在山区医院从事中医工作,84年至85年在陕西卫生报社从事编辑记者工作,85年至95年在陕西省监狱局从事报纸工作,任报纸副主编。93年新闻职称评审为主任编辑。

张淑琴在山区从事医务工作十三年,从事报纸记者编辑工作十二年,在主持报纸编辑工作外,亲自培训通讯员二十五期,有三百多名监狱干警和一千多名罪犯参加了培训。在业余时间,本人还进行法制文学和影视作品的创作。自编自导电视专题片三部(由省台播出)创作电影一部《满月》(西影厂拍)电视剧五部二十集,91年四集电视剧《特殊战线》(上影厂拍)在中央及地方的二十几家电视台播出。自91年以来,本人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记实文学、影视作品共一百万字。电影86年全国四部委“白鹤奖”,电视剧93年获广电部司法部“金剑奖”,本人89年获中华文学基金会“庄重量文文学奖”,95年获西安“海龙王杯女作家奖”。

95年5月,张淑琴自动要求调往基层单位(省少年犯管教所)从事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95年8月发起成立了旨在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帮助回归人员安置就业的民间社团“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任该会的会长兼秘书长。动员社会力量成立4个志愿者帮教团,在监狱劳教场所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自筹经费,自96年5月起先后成立了5所替罪犯代养代教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儿童村。救助了400余名1-16岁的罪犯的未成年子女,在国内外有较强的反响。

张淑琴撰写的论文《保护无辜儿童的合法权益,替犯罪者代养未成年子女》、《陕西“回归儿童村现象的思考”》、《还孩子一个公平》已在97年2月和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召开的会议上进行了宣读。

张淑琴从事社会工作近10年,热心慈善工作,特别是对儿童的救助工作。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张淑琴系陕西省作家协会员,91年被收入《中国当代青年作家名典》。98年6月6日,被中央电视台推为“东方之子”。2008年被联想推荐为奥运火炬手。2009年被评为非凡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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