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1 14:55
失期,读音shī qī,汉语词语,意思亦称后期。是指秦汉时期的罪名。即服徭役者没有按照官府规定的日期到达。失期者要受处罚,对失期负责的主管官吏也要受罚。
耽误规定的期限;没按照约定的日期。
《史记·陈涉世家》:“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秦简·徭律》:“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至五日,谇;六日至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
《汉书·公孙敖传》:“后二岁,以将军出 北地 ,后票骑,失期当斩,赎为庶人。” 宋 文天祥 《集杜诗·镇江之战》序:“既而,扬州 失期,先出取败。”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一言已定,必不失期,明日准造宅上。”
《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三回:“李园对曰:‘臣有女弟名嫣,颇有姿色,齐王闻之,遣使来求。臣与其使者饮酒数日,是以失期。’”